号称优于直销的想良生活传销被查后终究还是挂靠了直销企业长青中国

2020年11月18日 评论 0

还记得曾经本网曾经曝光的想良生活,这个号称优于直销的社交电商盘终究是败给了现实最后还是选择和直销企业挂靠。

近日根据企查查公布的信息显示宁波想良生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利用互联网传销案,被宁波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鄞州区市监督局)破获宁波想良生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想良生活公司)涉嫌利用互联网传销案。11月6日,鄞州区市监局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想良生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2019年3月27日,宁波想良生活健康科技公司(以下简称:想良生活公司)注册成立,同年4月24日在微信平台上注册了名为“想良生活”类的购物小程序的电商平台,

在经营活动期间,想良生活公司采取会员制消费及会员分享奖励模式,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VIP或SVIP会员,服务主管、运营经理。普通会员是纯消费者属性,只享受消费购物,没有其他权益。购买“大礼包”的VIP或SVIP会员,包括服务主管、服务经理除了享有消费购物外,另享有八大权益,分别是特惠、分享收益、产品大礼包、400元礼券、积分换购、畅亨包邮、免费试用和免费培训权益八大权益。

会员邀请方式有分享邀请链接、分享邀请码和分享程序码。被邀请的好友点击进入即视为建立邀请关系 ,此后被邀请好友进行注册、升级为VIP或SVIP会员,均不会更改与分享(邀请)者的之间的邀请关系。

至查获止,想良生活公司依托“想良生活”购物小程序,已发展普通会员3373名,有效VIP会员1105名,SVIP会员1592名,服务主管587名,运行主管28名,获得礼包等产品收入644万余元,扣除向会员支付奖励3535万余元,纳税10万余元、支付货款及包装和运费27万余元后,违法所得5万余元。

11月6日,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想良生活公司的上述经营行为,属于《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想良生活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万元。

根据企查查显示宁波想良生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为施光辉曾是某直销企业的职业经理人后脱离创建了想良生活,目前想良生活被查处后,

施光辉携带团队和直销企业再次进行合作。在其公众号想良生活上发布公众号迁移通知,

关于公众号进行帐号迁移的说明

因运营需要,您所关注的公众号想良生活将进行帐号迁移。届时本公众号的业务、功能将转移至新公众号长青事业。迁移详情如下:

旧帐号名称:想良生活

旧帐号主体:宁波想良生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新帐号名称:长青事业

新帐号主体:长青(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未来服务不受影响,我们将在1天后为您自动关注长青事业。若您不同意,可在1天内取消关注本公众号。

可以看出施光辉已经和直销企业长青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关系,优于直销终于还是要靠直销公司来保护,根据相关公司的情况,新的制度也必将涉嫌传销,在后期追踪报道中,我们将继续关注。同时对于涉嫌传销的行为举报至相关部门。

文章来源:防骗资讯最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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