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刘德华、林志玲推荐的“艾薇里昂”产品为何被指虚假宣传?

2020年5月16日 评论 1

近日,各大媒体聚焦了一家名为“艾薇里昂”的微商品牌,不仅曝光其依托明星流量虚假宣传,还通过设立5级代理模式赚取下线的代理费被质疑涉嫌传销。

  据公开资料显示,艾薇里昂品牌创始人为张芝涵,根据企查查显示,与张芝涵关联的企业共两家,一家为北京艾薇里昂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艾薇里昂集团),另一家为广州投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投诚医药),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都是张芝涵。

  那么,“艾薇里昂”为何遭众怒呢?对此,社交财经进行了一番探查。

  多款产品涉嫌虚假宣传

  社交财经发现,在艾薇里昂代理的朋友圈中,艾薇里昂水润素颜三部曲套装(精华水、精华液、精华霜)宣称具有美白、抗敏、祛斑、提升肌肤免疫力等功效。艾薇里昂粉润美肌日夜素颜霜功效则更“强大”,能够修复抗敏、抗氧化、抗老、提升肌肤免疫力等。

  虚假宣传的问题同样存在于艾薇里昂富勒烯素颜水光面膜的宣传中,代理宣传该面膜能够美白、祛斑、消炎等,统统属于违法宣称、虚假宣传。除富勒烯面膜外,艾薇里昂还宣称拥有一款医用冷敷贴,并将其称为“械字号医用面膜”。

  今年1月,国家药监督局发布《化妆品科普:警惕面膜消费陷阱 》科普文章表示,不存在“械字号面膜”的概念,医疗器械产品也不能以“面膜”作为其名称。同时,“妆字号面膜”不能宣称“医学护肤品”。

  社交财经还注意到,一款名为“艾薇里昂胶原蛋白蜂王浆面膜”的产品,宣称不仅能够补水保湿,还具有美白、淡化细纹、舒缓抗敏、增强免疫力等诸多功效。而在艾薇里昂的官方公众号上,却公然为其打广告。艾薇里昂描述称,“水解胶原补充细胞营养,抑制皱纹产生”“水解蜂皇浆蛋白延缓衰老”“维生素C具有优越的美白祛斑之效”等暗示面膜具备美白、祛斑、抗皱、抗衰老等功效。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命名规定》等相关规定,美白、祛斑等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功效,不得用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宣传;而抗敏等属医疗术语,提升免疫力等属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功效,不得用于化妆品宣传。艾薇里昂这几款产品的宣传显然违反了相关规定,涉嫌虚假宣传。

  此外,艾薇里昂旗下的精华霜、精华液、洁面乳、素颜霜、祛痘霜、沐浴泥等多款产品,产品备案信息的备注一栏却显示,2019年7月15日和2019年11月7日,国家药监局分别对投诚医药进行了备案后检查,检查结果均为:责令整改,原因为:超期三个月,拒绝监督检查。

  此外,北京艾薇里昂集团有限公司及艾薇里昂商标持有公司——广州投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发现这两家公司的经营范围都不包括销售医疗器械,也就是说,艾薇里昂并无销售医疗器械的相关资质。

  赚钱下线利润的代理模式

  据悉,艾薇里昂通过设立代理门槛级别来推销产品,艾薇里昂品牌机制模式分为五个代理层级:VIP天使、美丽顾问、品牌总监、联合创始人、执行董事。与代理级别对应的是门槛费用,分别为588元、6680元、36800元、96800元和268000元。

  据艾薇里昂的代理称,如果一次性购买5瓶,价格为260元一瓶;一次性购买10瓶,价格可降至200元一瓶。随后消费者表示只买一瓶时,该代理则表示可以按照200元的代理价格销售。

  不仅如此,据代理商透漏,虽然官方标价388元一瓶,实际上代理平时都卖260元一瓶。其曾分别以260元、198元,甚至最低130元都有购买过。在销售的过程中,艾薇里昂的代理鼓励消费者成为代理,并以低价拿货进行诱导,代理称如果成为代理,拿货越多价格会更便宜。

  值得注意的是在艾薇里昂代理的朋友圈发布了“涨价公告”,证实了五级代理制度和相关的门槛费用,而仅从公开的层级,艾薇里昂的分级制度就已经达到了五层,而各级别代理也可以继续发展人员成为其下线,赚取利润。

  而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行为。

  依托“明星效应”被指造假

  据悉,艾薇里昂品牌创始人张芝涵,是国内青年演员,曾出演多部电影电视剧,代表作有《车在囧途》、《非常绑匪》、《秀色》、《非常交易》等。她是一位从事护肤品行业多年的领军人物,早年曾在广州成立广州投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她于2018年7月15日创立艾薇里昂,开创了明星艺人界转战美妆护理业的先河,成为业界传奇。也是其出众的战略跨界意识,让她一次次的获得成功。

  但是社交财经查询了《幸福一家》与《北京之恋》两部电视剧,都没有搜索到相关的资料信息和影视视频,仅搜索到了电视剧《情证今生》的相关信息,但在演员列表中,并没有发现张芝涵的名字。如此说来,创始人演员身份有待考证。

  或许因为创始人的知名度不够,今年2月4日,艾薇里昂宣称首位品牌星推官即将来袭,还放出制作好的海报和视频,列出成龙、邓超、刘德华、林志玲、霍建华、胡歌、古天乐等多位明星。

  3月7日,艾薇里昂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宣称,刘德华和林志玲是艾薇里昂的品牌星推官,配图仅为两位明星的签名照片,连明星手持产品图都没有。

  4月26日,艾薇里昂又宣称林志玲为其首位明星星推官。但是在林志玲的微博中并没有任何与艾薇里昂品牌相关的内容。难道作为品牌星推官,林志玲仅提供了个人照片?

  对此,相关娱乐界人士表示:“这年头,请明星作为品牌代言人已经见怪不怪了,大多数已经具备知名度的品牌邀请明星代言人,一方面是为了品牌的知名度做营销,另一方面则是利用明星所带来的粉丝效应带动产品销量。但是按照明星代言的市场价格,刘德华与林志玲身价均在千万级别以上。”

  对此,社交财经将持续关注!

来源:社交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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