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柏绿源”万人表彰大会实为传销分赃现场!首犯李书月被判十四年并罚千万元

2019年9月3日 评论 1

三年前,有一家“直销”公司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召开万人表彰大会,参会人员高达1.3万余人,并奖励业绩突出者,54辆红旗轿车。实际上这家所谓的“直销”公司是一传销团伙。该传销团伙在召开万人表彰大会后,不到4个月,就因涉嫌传销被山东济南警方捣毁。

位业绩突出者奖励的54辆红旗轿车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审法院)对该起特大传销案进行了二审宣判。该传销团伙首犯李书月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获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一千万元。其余九名被告人分别获刑十一年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六百万元到三万元不等。

原审判决认定,2012年12月,李书月欲成立公司并通过传销模式经营,遂联系江雄,将其预设的销售和返利模式告知江雄,并口头承诺江雄可以以技术入股成为公司股东,江雄同意。

2013年5月7日,李书月在河北省霸州市注册设立河北赫柏绿源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2014年10月17日,公司名称变更为赫柏绿源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柏绿源公司),李书月、江雄、刘建兵为股东。

公司设立后,李书月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全面负责公司事务;江雄担任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主要负责商品研发、联系商品代加工公司及购进商品零配件等。

2014年9月,樊红顺加入该公司并担任董事长助理,成立公司商学院后兼任商学院院长,主要负责会员培训和市场管理。

赫柏绿源公司设立后,李书月、江雄、樊红顺依托赫柏绿源公司以推销净水器、沐浴器、富氢水杯等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商品获得会员资格,以会员发展会员并排列为金字塔式层级的销售模式不断骗取他人财物。

赫柏绿源公司的传销道具

依照赫柏绿源公司规定,一次性购买1单、4单或12单商品,即可对应注册成为赫柏绿源公司消费者、经营者、加盟店的普通会员。普通会员可继续发展新会员首先放在自己的A、B市场,A、B市场销售业绩达一定标准后可开通C、D市场,并在其发展下线会员的数量、级别及各市场销售业绩达到一定标准后逐步晋升为经理、高级经理、市场总监、董事、一星董事、二星董事、三星董事等VIP会员。

为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设置了直推奖、A市场返本奖、对碰奖、层碰奖、报单奖、积分奖等六种返利模式,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为依据进行返利。同年11月18日,赫柏绿源公司取消直推奖、增加层碰奖。

在实施上述传销活动过程中,李书月多次将赫柏绿源公司包装升级。通过商务部申请直销牌照,以直销的名义,并举行大型“水与国家安全研讨会”,通过大肆宣传与夸大公司商品功效,提高公司知名度,从而吸纳更多会员加入。同年11月21日,赫柏绿源公司就因虚假宣传,被霸州市工商局罚没收违法所得8694元,并罚款31306元。

因发展会员人数众多,赫柏绿源公司根据会员发展族谱,将会员分为了“奇迹系统”和“圆梦系统”两个系统进行管理,“奇迹系统”又分为以吴敬贤为首的“吴甜语盘”和以宋杰为首的“宋杰盘”,“圆梦系统”又分为以王萍为首的“王萍盘”和以鲁瑶为首的“鲁瑶盘”,又称为“合众系统”。

吴敬贤是“奇迹系统”的创始人与领导人、“吴甜语盘”盘主、赫柏绿源公司商学院客座顾问。其在明知赫柏绿源公司经营及返利模式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加入赫柏绿源公司。

2013年至2016年间,吴敬贤与宋杰在沈阳市中乾花园开设门头店,宣传、讲解赫柏绿源公司产品及返利模式,多次参加赫柏绿源公司年会、研讨会,宣传自身成功经历,通过微信群管理、组织“奇迹系统”会员,召开“奇迹系统启动大会”、招商会、培训会等,以高额返利引诱他人加入赫柏绿源公司,并激励会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宋杰系“奇迹系统”中“宋杰盘”盘主,是吴敬贤的直接下线。为不断发展会员,获取利益,宋杰与吴敬贤采取开设门头店宣讲赫柏绿源公司商品及返利模式、多次参加赫柏绿源公司年会、研讨会宣传自身成功经历、组织召开“奇迹系统启动大会”、招商会、培训会等形式进行宣传,激励会员继续发展人员加入,并通过微信群管理会员团队。

赫柏绿源2016年度万人表彰大会现场

王立会(又名“王浩丞”)是“奇迹系统”中“宋杰盘”的董事级别会员。为不断发展新会员,获取利益,王某某在其经营的净水器门店内宣讲赫柏绿源公司产品运营与返利模式,并接受吴敬贤、宋杰的指派,组织、安排“奇迹系统启动大会”、招商会、培训会等,鼓励会员积极发展新会员。

李明颜是赫柏绿源公司“奇迹系统”中“吴甜语盘”的市场总监级别会员。李某某成为会员后,为不断发展新会员,获取利益,采取在山东省商河县、临邑县开设门店宣传公司产品运营与返利模式、组织有意向加入的人员前往公司参加招商会等方式招募会员。

2013年7月份,王萍注册成为赫柏绿源公司会员,现为“圆梦系统”创始人与领导人,通过召开招商会、培训会等多种方式宣传公司运营与返利模式,以高额返利引诱他人加入赫柏绿源公司并激励会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扩展会员,并对其下线团队进行管理。

2014年7月份,鲁志云注册成为赫柏绿源公司会员,现为“合众系统”创始人、“鲁瑶盘”盘主鲁瑶之弟,系“鲁瑶盘”中董事级别会员。其为谋取非法利益加入赫柏绿源公司,为发展下线、扩展市场,鲁志云多次帮助鲁瑶组织和带领其下线团队人员参加召开招商会、培训会,宣传公司产品与返利模式,发展会员。

2014年10月份,卞永超注册成为赫柏绿源公司会员,现为“圆梦系统”中董事级别会员。为谋取非法利益加入赫柏绿源公司,为发展下线、扩展会员,卞永超积极宣传和组织人员参加公司招商会,并与山东省博兴县的其他董事级别会员共同成立“赫柏绿源高能量活水机博兴服务中心”,宣传产品和返利模式。

2015年12月,樊红顺为降低公司拨付比,提议将返利模式中的直推奖变更为层碰奖,获得全体股东支持,形成该公司现有的返利模式。

2016年12月15日,赫柏绿源公司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召开表彰大会。参会人员高达1.3万余人,并表彰五百多位董事总监,现场奖励54位业绩突出者,每人一辆红旗H7轿车。

赫柏绿源公司54位“业绩突出者”

2017年3月24日,商河县公安局接举报称李某某涉嫌传销活动后,于同日立案侦查,并于次日,通过对李某某涉及传销的赫柏绿源公司网络销售网站进行勘验。

同年4月14日,公安机关分别将被告人李书月、江雄、樊洪顺抓获归案。随后,吴敬贤、王立会、卞永超、鲁志云、王萍宋杰、李明颜先后被警方抓获归案。

至案发,赫柏绿源公司共发展会员56398人,会员报单总金额为近10亿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冻结、扣押赫柏绿源公司涉案资金6169万余元,冻结江雄涉案资金122万余元,冻结、扣押樊红顺涉案资金293万余元。李书月主动退交涉案资金1819万余元。

原审法院认为,李书月、江雄、樊红顺、吴敬贤、宋杰、王立会、李明颜、王萍、鲁志云、卞永超的行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2018年11月15日,原审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判处各被告人十四年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千万元到十万元不等,公安机关扣押、冻结在案的涉案财物以及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

宣判后,李书月、江雄、樊红顺、吴敬贤、宋杰、王萍均不服判决,分别提出上诉。其中,李书月以其无罪,要求二审开庭审理为由,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讯问各上诉人,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本案不属于依法必须开庭审理的案件。

近日,二审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吴敬贤的徒刑改判为七年;改判宋杰为六年六个月,驳回李书月、江雄、樊红顺、王萍的上诉,维持原判。

与天津铸源签订扩股书的泰安东岳传销公司吸金近5亿元 实控人获刑七年

“以2600元的价格购买市场零售价为300元的灵芝茶,可获得3900元返利,发展下线还可以获得推荐奖、提成奖、辅导奖等奖励”。实际上这是传销骗局。该传销组织通过上述模式短短的九个月就发展会员1万余人,吸收传销资金近5亿元。

近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审法院)二审宣判该起特大传销案。一审期间,东岳灵芝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智先以及何兴奇、马捷敏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七年到缓刑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五十万元到三万元不等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2005年至2007年期间,郭智先、何兴奇就因为以传销模式销售保健品“喜多安”,分别被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百万元和一千万元。

原审判决认定,2015年8月,郭智先、何兴奇等人在香港召开香港金子欲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子欲公司)启动会,公司实际控制人是郭智先,何兴奇制定了公司的经营模式。

2015年11月8日,郭智先与泰安市东岳泰山灵芝保健品厂(以下简称:东岳灵芝厂)原法定代表人马某祥签订股权及土地、地上附属物转让合同,以1600万元收购该厂,郭智先支付10%预付款后开始实际控制东岳灵芝厂。

至2016年8月,郭智先陆续通过青岛天地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人公司)账户支付给马某祥转让款1232万元,该资金全部来源于参与传销活动的个人账户和传销组织账户。

马某祥将东岳灵芝厂及其实际控制的山东泰安东岳泰山灵芝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东岳公司)的工商登记变更为郭智先指定的华某。

2016年3月,郭智先安排刘某开始生产泰山牌灵芝茶。郭智先、何兴奇、马捷敏等人延续金子欲公司的销售模式,以销售泰山牌灵芝茶为名,以一提市场零售价为300元的灵芝茶以2600元的价格(即一单)让消费者购买成为会员,可获得3900元返利进行宣传,吸引他人加入,参与人员按照加入的先后顺序形成上下层级关系,设置高额奖金引诱参与人员继续发展他人加入。

泰安东岳公司实行十四级会员制度,成为会员需购买至少一单灵芝茶,一个会员可以拥有最多7个ID,每个会员可以放置6个直接下线,会员的级别根据其本人及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购买的单数计算,公司对每人购买单数进行限制。

泰安东岳公司的奖励模式分为推荐奖、提成奖、辅导奖、福利基金与董事分红、促销奖、境外市场开发奖。其中会员的提成奖根据会员的级别升高而提高,一级会员提成比例为1%,每级递增2.5%,十四级会员提成比例为31%。

泰安东岳公司通过许某、张某、胡某等5人的12张个人银行卡收取会员报单款,发放会员奖励和支付员工工资,郭智先实际控制以上银行卡。在东岳灵芝公司的传销活动中,郭智先负责组织管理,何兴奇负责设计奖励制度、发展人员和宣传授课,马捷敏负责统计报单数、发货数、管理信息部门人员。至2016年12月,该传销公司在短短九个月的时间里,就发展人员10375人,购买单数177280单,仅上述的12个银行账户就吸收资金高达4.6亿余元。

2016年12月,郭智先、何兴奇代表泰安东岳公司与直销企业天津铸源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铸源集团)、天津铸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铸源公司)、天津铸源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铸源健康公司)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书。

泰安东岳公司出资2000万元持有目标公司52%的股份,华某为铸源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9日间,郭智先通过青岛金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鲁公司)转款2000万元到天津东方医药投资有限公司账户,该资金全部来源于参与传销活动的个人账户和传销组织账户。

2017年4月26日,郭智先、何兴奇、马捷敏三人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原审法院认为,郭智先、何兴奇、马捷敏等人以销售泰山牌灵芝茶为名,以至少花2600元购买一提灵芝茶成为会员,可获得3900元返利进行传销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依法惩处。

2019年4月28日,山东省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郭智先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判处何兴奇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判处马捷敏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公安机关扣押、冻结的资金1214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涉案传销资金4.6亿余元,除公安机关已经没收部分外,剩余部分继续追缴。

宣判后,郭智先、何兴奇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本案不属于依法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决定不开庭审理。

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8月19日,二审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章来源:金融骗局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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