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虚构原价?自诩“教育培训+社交电商”的鑫优会平台是何来历?

2022年4月14日 评论 1

随着网络交友软件的兴起,传统电商的红利殆尽,社交电商行业在最近几年里发展得可谓是势如破竹。据相关数据显示,2019年,社交电商的用户规模达7.13亿人,同比增长17.26%;社交电商的市场规模达2万亿元,同比增长71.71%。在这样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社交电商平台出现在大众的视野,其中就包括最近饱受争议的鑫优会。

以“行业标杆”自诩的鑫优会究竟是一家怎样的电商平台?五星制度该如何解读?“十万五星,万人股权”的说法从何而来?六大赚钱方法指的又是哪些方法?网友们关于此项目的争议究竟来源于何处?鑫优会商城里面的商品是否存在虚构原价的行为?

风华老师,发展之路

据官方介绍,鑫优会商城是一个综合性社交电商平台,以共享商城的概念,为每一个想自由创业的用户提供一个简单的开店模式,为用户提供平台、负责铺货、发货、售后,旗下涵盖母婴用品、玩具、生活快消品、服装饰品等品类产品,同时提供配送、售后等服务。

经查,鑫优会的经营主体为宁波新观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28日,原名宁波义合真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郝翠英,股东有郝翠英和尹金林(大股东),注册资本800万元,据2019年度报告显示,该公司的实缴出资额为0元,参保员工为6人。

据启信宝显示,目前的宁波新观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官网(www.ubitao.com)仍可访问,但相关页面显示的却是关于成都市优德纸业有限公司的内容,与鑫优会并无任何关系。而宁波新观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官网(www.new2best.com)则可以直通鑫优会商城,关于商城上的产品,我们在下文中会详细介绍。

顺带一提,郝翠英还曾在宁波江东林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而该公司现已注销。

虽然郝翠英是新观念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过尹金林才是新观念公司的创始人。据相关资料显示,2004年,尹金林毕业于武汉工程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009年创立了宁波新观念企业管理咨询公司,2011年与人合伙创立麻城碧康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头条资讯平台调查发现,麻城市大别山碧康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早在2018年7月就已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麻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至今未被移除。

尹金林从2013年开始互联网创业,并第一次踏足直销,在某直销企业仅仅通过11个月就建立起万人团队,2016年作为操盘手,帮助河南一家饮料企业三个月创造千万业绩,在同一年,尹金林又创立了宁波新观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鑫优会新零售电商平台上线,2019年新观念旗下电商平台鑫优会新零售共享平台在模式上进一步升级,正式进军新零售社交电商。如今的尹金林除了鑫优会创始人这一个身份外,还有一个头衔——零亿商学院的“风华老师”,人称“风华”。

上面说到尹金林的笔名是风华,事实上,鑫优会的其他管理层也有笔名——鑫优会联合创始人刘忠祥笔名“风赢”;鑫优会联合创始人余小玲笔名“风筱”;鑫优会联合创始人臧佳辉笔名“风起”。至于其他的一些培训老师,也基本上都是“风字辈”的,比如“风采”、“风信”、“风雪”、“风雅”、“乘风”等。

对于尹金林的发家之路,“风雪老师”介绍得更加详细:风华老师于2018年着手准备,2019年创立平台并启动市场,从一开始就是奔着上市去的,从一开始的四个人,到现在的几千人,只经过了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

目前,鑫优会旗下已发展出了天狼团队、风采团队等系统。

“培训+电商”,产品如何

近两年,网上关于鑫优会这个项目的争议可谓是从未间断,争议的来源多集中在鑫优会的商城与制度上。

竖版无缝滑动多图

(图片来源知乎)

据介绍,鑫优会虽然是电商平台,但也有与其他电商平台的不同之处,那就是它是会员制销售平台,解决了所谓“推销难、推广难、沟通难、交易难、发展难”的问题。推广人员阿力(化名)认为,鑫优会是教育培训加社交电商合二为一的平台。商城就是鑫优会商城,培训就是上文提到的零亿商学院。

关于培训,其商学院的培训课程有用与否,倒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想当然耳,“五个步骤让你月入百万”的课程宣传标语虽然足够吸睛,但至于课程的真实成效,恐怕没有谁愿意为此打包票。

许多课程还都是付费课程,下图是用作引流之用的课程。

在宁波新观念公司经营范围中的“教育信息咨询”几个字,可以说是为商学院与培训课程的设立与传播提供了事实基础。

再说回商城本身。在进入宁波新观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官网后,会有相应的弹窗提示用户下载鑫优会的APP。但用户在扫描官网中的二维码后,移动端的页面会提示“您即将访问的应用为用户自行上传,请甄别应用风险后进行下载”。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商城上的商品是否物超所值,目前,在该商城上售卖的产品种类倒是不少,但同款商品在其他的诸如京东、苏宁易购等平台上,大多都已下架。

不过在这些平台的宣传图片中,还是能让我们看到同款产品在此前的标价。我们以型号为“JZK-167-FS”的“金正家用电饼铛多功能煎烤炉”为例,该产品在鑫优会上的售价为119元,而同款产品在京东上下架前的秒杀价为108元。

再比如在鑫优会上标价309元的“金正PB22破壁料理机”,同款产品在其他电商平台售价被明确标为不超过300元,当前到手价239元。

再比如“恒利康果蔬酵素原液750ml/瓶”,该产品在鑫优会上的售价为980元,而同款产品在恒利康酵素中国区旗舰店中的标价为799元。

(图片来源知乎)

虚构原价,价格欺诈?

值得注意的是,恒利康酵素中国区旗舰店划掉的市场价也正是鑫优会的标价980元,那么鑫优会为该产品划掉的、高于市场价的1160元又是从何而来呢?

综上所述,鑫优会很可能涉嫌价格欺诈行为,按照《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比如经营者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行为。

近年来,虚假促销、利用有奖销售不正当竞争的现象屡禁不止。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总局在去年就起草了《规范有奖销售等促销行为暂行规定》,此次意见稿规定,经营者折价、降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降价的基准价格。未标明或者表明基准价格的,其折价、减价应当以同一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为基准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折价、减价应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基准价格;经营者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的,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店堂告示等方式公开折价计算的具体办法。未公开折价计算具体办法的,应当以经营者接受兑换时的标价作为折价计算基准。

根据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8年“双11”网购消费投诉与体验报告》显示,虚假促销投诉占比仅次于退款问题,为11.81%。意见稿此次再次明确,对于经营者来说,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打折、发布虚假信息等方式;不得以侵权或者不合格产品、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等作为奖品或者赠品,违法者可处三倍以下违法所得额。

中国商网也指出,我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都已明确规定禁止虚假促销。比如最高法院已明确规定:“销售商品有价格欺诈行为,诱使消费者购买该商品的,即使该商品质量合格,消费者有权请求销售者‘退一赔三’和保底赔偿”。业内普遍认为,商家促销活动“虚假打折”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征求意见稿可以规范商家的促销行为,让消费者在促销活动中得到真正的实惠。

在本篇报道中,我们了解到了鑫优会的公司背景,风华老师的成长之路,以及该商城所存在的产品标价问题,在下篇报道中,我们将着重关注鑫优会的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律师们对该制度的看法是怎样的,请继续关注交互营销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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