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了钱,有人帮你“化债解债”?注意了!这是新型非法集资

2022年4月2日 评论 4

欠了钱,有人帮你“化债解债”?看似解了燃眉之急,实际却有可能暗藏更大的风险。

近日,重庆大足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大足打非办)发布“关于防范以‘解债服务’为名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显示,近来,重庆大足出现了“众合天下”“权行普惠”“百年理治”等所谓“解债机构”“企业信息咨询服务公司”,以提供“债事服务”“化解债务”等为名,以化解债务纠纷为由,收取高额服务费,骗取债权人、债务人钱财,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导致债权人、债务人的重大经济损失。

咋避免“被坑”?这类新型诈骗有啥特征?市民可通过这3个特点进行甄别:

一是“画饼”。有关“解债机构”宣称在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搭建服务平台,承诺在收取债权人的咨询服务费、债务人的履约保证金后,通过现金分期、以物抵债等方式,可以实现债权清收、债务代偿。实际上,有关“解债机构”通常不审查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性,也不采取实质性的解债措施,本质上是以“解债”之名行“诈骗”之实。

二是“利诱”。谎称缴纳债权金额一定比例(注:通常为30%—60%不等)的所谓“服务费用”后,即可获得债权本金甚至还可获得利息,或者获得对应价值的实物。实际上,有关“解债机构”靠拆东墙补西墙维系,本质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所谓的“以物抵债”主要是靠虚抬抵债物品的价格,本质上有关抵债物品的价值极低。

三是“造势”。有关“解债机构”以“具有央企、国企背景”“提供等额资产保障”为噱头,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虚假宣传。有的甚至仿冒金融机构设立线上网站、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线下实体经营网点,以误导公众、快速扩张。

提示

有关“解债机构”未曾获得过金融管理部门审批许可,不是金融机构或地方金融组织,只是一般市场主体;同时,其运营模式违背市场经济规律,资金链极易断裂,参与人员投入的资金难以收回,极易造成二次伤害,隐藏极大的风险。一旦发现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可向当地打非办、公安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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