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发财梦”破灭——平果警方成功侦破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2021年9月14日 评论 0

明知收购电话卡是为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网络电信诈骗,仍为犯罪分子提供电话卡以此牟利,最终因蝇头小利而锒铛入狱。近日,平果市公安局在“净网2021”专项行动中,成功侦破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

网上冲浪 找到致富“捷径”

2021年8月上旬,平果籍男子李某从外地打工返家后,闲着没事干,便通过手机上网刷屏赚钱,无意中与某聊天软件的网友(上家)结识,其表示收购电话卡可以赚钱,只要提供电话卡给他人就能得到好处费。李某发觉这事既轻松又可以赚快钱,刚好自己囊中羞涩,便爽快答应。

之后,在“上家”的“教唆指导”下,李某通过“上家”提供的某多卡设备安装收购的电话卡,并在手机内下载可远程控制的APP等相关软件,供“上家”拨打电话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不到两三个小时,不费吹灰之力就拿到几百块好处费!”李某暗自窃喜,认为自己找到了一条快速致富的“捷径”。

初尝甜头拉拢他人“下水”

俗话说”苟富贵勿相忘”,尝到甜头的李某便将这份“肥差”介绍给了同村的人脉较广的黄某,让黄某收购电话卡来供其安装使用某多卡设备,并向黄某许诺会给予可观的好处费。黄某在明知李某是收购电话卡供“上家”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情况下,仍然伙同李某一起收购电话卡,并从中非法牟利。

精准打击“发财梦”被打破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平果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专班在工作中获悉该案件相关线索后,指令网安大队、刑侦大队、坡造派出所等部门联合展开案件侦查。经过多警种协同配合、缜密侦查、连续作战,逐渐把案件脉络摸清,固定好相关作案证据。9月11日,办案民警精准打击,将在家中做着发财梦的李某、黄某抓获归案。

经调查查明,嫌疑人李某、黄某提供的8张电话卡被“上家”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导致两名受害群众被诈骗共计四十万余元,李某、黄某分别从中获利3000元、900余元人民币。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黄某对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犯罪活动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黄某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平果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什么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要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向他人出售、出租、出借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支付宝账户等行为很可能触犯法律,成为网络信息犯罪的帮凶,切不可因眼前的蝇头小利,令自己遗憾终生。

请广大群众千万不要将银行卡、手机卡等出租、出售、出借给他人,更不要参与任何涉嫌网络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发现有买卖银行卡、手机卡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同时也奉劝已经将银行卡出租、出售、出借给他人的群众尽快到公安机关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文字|黄晓静

图片| 反诈专班

美编|梁丹妮

初审| 黄 瑜

审核|邓喜英

【文章来源:平果公安,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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