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邕宁区打击传销有新招:以“失信”惩戒“传销”

2021年12月21日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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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邕宁区打传办查获一起以“移民工程”为幌子的传销案,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邕宁区市场监管局对该案涉传骨干分子徐某伟处以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处罚,因其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处罚义务,被追加罚款15万元,名下房产也被法院查封,同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这是广西首例传销人员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惩戒案例。

自2018年以来,邕宁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南宁市及邕宁区党委、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凡涉传举报必查、凡涉传查处必严”的原则,采取系列新举措严厉打击传销犯罪活动。
凝聚合力,构建打击传销工作新格局
根据南宁市打传办的工作要求,邕宁区建立了一支50人打传专业队,进一步强化实体化专业化打传队伍建设,为纵深推进打击传销工作提供坚强有力保障。同时,邕宁区充分发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优势,提升部门间联动协作、信息互通会商能力,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政法委牵头,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清除传销社会毒瘤。2018年以来,邕宁区组织多方力量开展打击传销集中清查1300多次,出动人员24000多人次,车辆2300多辆次。形成“党政同责、党政主导、政法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打击传销工作新格局,
党建引领,探索“一三五”工作新方法
邕宁区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共联共建为理念、以党员队伍为核心、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将党建与打击传销有机融合起来,积极构建“城乡红色联建网”,以社区、派出所以及物业、业主委员会等资源,成立“红色共同体”,不断织密“红色经纬线”,凝聚打击传销强大合力;同时,依托“党员有办法”党群议事机制,探索推出社会治理工作模式“一三五”工作法(即:一是“一员多长”实现信息全覆盖,三是“三级联动”实现处置高效率,五是“五环管理”推动治理再提升)。利用该工作法,邕宁区在打击传销“打防管控”工作中见招拆招,实现传销人员“进不来、住不下、清除走、不回流”工作目标,有效推动了党建和打传互促双赢,净化了城区营商环境,相关经验做法得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的肯定。邕宁区连续十一年被评为“自治区平安县(区)”。
长效长治,落实“行刑衔接”工作新机制
在传统常态化管控治理的工作以外,邕宁区落实“行刑衔接”(又叫“两法衔接”,是“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简称)工作新机制,执法人员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始终牢固树立“行刑衔接”意识,确保打击整治传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果。2020年9月24日,邕宁公安分局民警与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邕宁区打击传销专业队队员查获一起以“移民工程”为幌子的传销案;因该传销案构不成刑事犯罪的条件,邕宁公安分局依法固定证据后,将涉传人员和查获的涉传资金、资料移交南宁市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24日依法对涉传人员徐加伟等人进行立案调查,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对涉传骨干分子徐某伟处以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处罚。通过采取“行刑衔接”工作新机制,强化了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作,推进打击传销工作长效长治,行刑衔接、形成打击整治合力,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重拳惩戒,采用“信用监管约束”新手段
在南宁市打传办的指导下,邕宁区创新形成公安部门固定证据、市场监管部门操刀重罚、法院部门依法惩戒的打击传销工作的新思路,对不履行处罚的涉传骨干分子重拳惩戒,采用“信用监管和信用约束”新手段,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2021年7月28日,针对涉传骨干分子徐某伟不履行处罚义务问题,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邕宁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邕宁区人民法院经过审查之后,于2021年8月2日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强制执行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即决定对被执行人徐某伟作出的行政处罚罚款15万元,加处罚款15万元,上述行政裁定书于2021年8月20日生效;12月3日,邕宁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已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对被执行人徐某伟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也是广西首例传销人员被纳入失信黑名单重拳惩戒案例。通过采取重拳惩戒及采用“信用监管和信用约束”新手段,将传销骨干分子纳入失信黑名单的方式,进一步强化信用监管和信用约束机制,有效防止传销活动滋生,遏制传销蔓延,形成强大社会震慑力。
严厉打击,打击传销工作取得新成效
邕宁区通过采取系列新举措严厉打击传销活动,有效遏制了辖区内传销发展势头,并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以来,邕宁区共清查出租屋10337间,查获涉嫌传销人员2148多人,刑事拘留263人,逮捕182人,行政处罚传销人员383人共罚款59.43万元,遣返传销人员1200多人,扣押车辆48辆,查封涉案房产49套,冻结涉案资金730多万元,查获涉案物品约2262台/本,行政处罚出租屋数54间,行政处罚出租屋主数54人,处罚金额72.99万元,对144户不配合调查的涉传出租屋采取“一封三停”(即对涉传出租屋查封,停水、停电、停燃气)措施。目前,邕宁区已经完成了2019年挂牌重点小区的摘牌工作,2020年完成了南宁市打击传销脱榜摘帽任务。曾活跃在我城区范围内的“东北商会”大型传销组织,也在各单位的紧密配合、严厉打击下,基本覆灭。2019、2020年连续两年邕宁区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在市打传办年度考核成绩中名列前茅。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增强邕宁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记者 罗宁 通讯员 杜家扬 宁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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