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电商(新零售)“傍名牌”事件频发,多家知名企业中招

2020年9月25日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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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光明乳业官方发布声明称,近期有消费者反映,在微博、微信以及网购平台等渠道上出现“光明新零售”“膳纤饮”“清清饮”“亚麻籽膳食粉”等宣传内容及产品,产品宣传链接及产品包装中出现“光明”字样及Logo。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光明乳业声明,公司及各(子)公司并未推出此类产品,也未与该产品的生产商、销售商建立合作关系。
光明乳业的这份声明直接向消费者表明了它与光明新零售并无关联。对此“光明新零售”法定代表人杨德坤回应称,“光明新零售”与光明食品集团、光明乳业没有关联,其取得授权的“光明Brilliant”商标也与光明集团没有关系。对于代理商发布的“光明”商标关系图及相关宣传,也非官方行为,公司未这样宣导。这也不是光明新零售首次表态,在今年5月份,光明新零售运营中心负责人曾公开表示,公司卖这个产品需要一个信任背书,所以达成了合作拿到了光明烘焙类商标的授权,把这个商标贴在公司的产品上去销售,在市场上会有更多的认可,也更好推广,因为大家都知道光明。但是光明烘焙类商标不属于光明集团,也不属于光明乳业。

看起来,两家公司也相互表明了态度,然而即便如此,光明新零售的代理们仍旧不停发布打着光明乳业的擦边球宣传广告,比如说:为什么选择光明新零售,理由1大品牌自带流量,“光明”超强IP自带流量。

▲微博截图

这是李旭反传销团队小编在微博随手搜索一下看到的,注意看这个时间是9月20日,在光明乳业发布声明之后,光明新零售的代理们还在有意误导消费者。而且这样的宣传一抓一大把。光明新零售貌似也只是嘴上说说,对于代理的行为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近年来,社交电商行业迅猛发展,当一个新的社交电商平台成立的时候,为了引流就会想要采取一些“捷径”,这种利用大牌背书的宣传手法也变得非常常见。
9月初,环球健康就曝光"轻时代东阿双胶燕窝或冒充东阿阿胶集团产品"。文中提到,根据经销商提供的一份招商资料显示,东阿双胶燕窝羹是依托“阿胶+”战略的首个爆品。由“东阿阿胶、阿胶驴骨胶原肽与高品质燕窝组成的复方”,并称“为推广阿胶+燕窝的高科技新品,东阿集团宣布零润补贴战略,将高高在上的阿胶燕窝以普通营养品的价格销售……”。不过在收到产品后,却看不到东阿阿胶的任何品牌标识。

▲东阿双胶燕窝招商材料


经销商表示东阿双胶燕窝的生产厂家“东阿县澳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已获得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标识使用权的。但是授权范围只包括:“东阿县澳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发生产的鲜驴肉、调理驴肉、驴肉熟制品、驴肉餐饮品以及除驴皮外的衍生保健和美容产品,但不得突出使用或用作商标。”并没有燕窝和阿胶方面的品牌授权,但轻时代东阿双胶燕窝宣传资料和产品包装上,均有明显的东阿阿胶品牌标识。
东阿阿胶客服在回答记者时也表示:“轻时代东阿双胶燕窝”不是东阿阿胶集团的产品,两者之间没有任何的业务往来。
这套路,是不是有些雷同了?


除此之外,还有之前很火的斑消宝一直宣称自己是云南白药斑消宝,其实与大家熟知的云南白药并没有任何关系,斑消宝是云南白药国际集团斑消宝药妆(香港)有限公司监制的,该公司的成立时间是2018年6月。

一直强调是广药集团王老吉品牌旗下产品的吉悠,其实该产品是由广药和黄大健康产品有限公司出品。据了解,广药集团是曾将王老吉品牌授权给广州和黄大健康有限公司,吉悠确实曾为王老吉品牌使用产品,不过其许可日期早已结束。广药集团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广药集团与吉悠不存在任何关系,“吉悠与王老吉的关系也是假冒的,从未授权使用王老吉商标”。

大牌背书确实是一个好的宣传方式,但也应该是建立在合规合法的基础上。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有明确规定:“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傍牌的社交电商(新零售)平台还经常使用类传销模式运作。
有网友跟李旭反传销团队反馈,光明新零售就存在六级代理模式,还有高额分红和平级奖励等。

据了解,代理被分为VIP、区代、县代、市代、省代、大区6个层级。普通消费者注册购买330元一盒光明膳纤饮产品即可成为VIP,随后直接销售5单产品,团队累计销售10单产品后便升级为区代,之后也是以此类推升级。普通VIP享受33元的产品进价和10元利润收入,随后从区代开始,会员可以享受团队收益,还可以拿所有团队成员的销售利润分成,层级越高,其所享受的团队收益也越高。
网友透露,“光明新零售”还为最高级别的会员设置了平级分红奖励,依据当月完成的销售业绩给予不同比例的提成,最低完成10万可获得2%的提成,最高完成300万可获得10%的提成。
这种不断向更多级下线收取会员费和抽成,达成金字塔模式的行为就涉嫌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
在此,李旭反传销团队提醒各位被傍的大品牌们,应该重视起来此类情况的发生,根据以往案例,大多数傍牌的企业或产品,都或多或少有着虚假宣传、涉嫌传销等问题,而很多消费者在选择的时候往往会因为信得过大品牌而买单,长久下来不仅会寒了消费者的心,也让企业形象一落千丈。
[此稿件为李旭反传销团队原创,如需转载,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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