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易通”以投资返利为名 一传销骨干发展380人获刑

2020年7月3日 评论 0

反传防骗热线,您身边的反传防骗顾问!

6月24日,东丰县人民法院依法远程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

2017年9月,王某通过他人介绍,在“乾易通”投资平台注册账号进行投资,该平台以投资返利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现金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投资人投资后每周可以领取投资额10%的利润,一共领取20周,推荐他人在该平台注册投资能够获得投资额2%的推荐奖。

王某投资获利后,为谋取更多非法利益,在东丰县那丹伯镇以其自有的门市房为经营地点,采取发放传单、口头宣传等方式,发展亲戚、朋友成为其下线人员参加投资。2018年4月因为业绩达标成为那丹伯服务站站长,并开始收取在其服务站投资者投资额3%的管理费。

至案发,王某共计非法获利197280元人民币。经司法所鉴定:王某为该投资平台的服务站会员,有下级会员7层,共380人,累计充值金额2315000元人民币。案发后共有41人到公安机关报案,投资金额共计1716810元人民币,造成实际损失973300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骗取财物,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同时,继续追缴被告人王某的违法所得197280元,依法上缴国库。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面对传销活动发展态势,应建立预警防控机制,加强打击传销活动的力度,做好普法宣传,与此同时,广大人民群众应当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通过多管齐下,大力遏制传销活动的发展蔓延。

内容来源: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法院,请遵守CC协议!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推荐阅读李旭:社交电商离传销到底有多远?
社交电商“粉象生活”宣布战略升级 三级会员模式涉嫌传销
匀加速变身奥淘ATT,传销骗局割了一波又一波的“韭菜”
官宣了!社交电商新贵宣告破产,负债16亿,曾宣称用户过亿!

李旭老师受天津宝坻区市场监管局邀请 开展反传销进校园宣讲活动

银保监会等五部门发布提示:警惕“虚拟货币”骗局

公安机关:重点打击以“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外汇投资”为幌子非法集资犯罪

继续阅读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填写信息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