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抓获传销“老总”237人! 广西打击传销犯罪7个典型案例

2020年5月15日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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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上午,自治区公安厅召开“亮剑2020·严打传销”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广西打击传销犯罪7个典型案例,以此震慑传销违法犯罪分子,引导社会公众认清传销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传销。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公安机关打击传销工作,积极提供传销犯罪线索,积极参与反传销人民战争。

案例1
南宁“烈焰二号”系列专案收网
2019年7月9日,南宁市公安局开展“烈焰二号”系列专案收网行动,重点对两个传销团伙开展收网。分别是西乡塘公安分局“19.327”专案及良庆公安分局“19.603”专案,2个传销组织以“纯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为名,要求参加者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并按照“五级三晋制”进行管理的拉人头式聚集式传销,传销成员来自山西、陕西、山东、河南、四川、新疆等省,主要分布在良庆区、青秀区、江南区、西乡塘区四个城区。当日,南宁市公安局实施集中抓捕行动,共抓获传销老总头目87人,查封涉传出租屋127间。

案例2
南宁“烈焰三号”系列专案收网
2019年7月19日,南宁市公安局开展“烈焰三号”系列专案收网行动,重点对四个传销团伙开展收网。分别是兴宁公安分局“19.322”专案、青秀公安分局“19.701A”专案、江南公安分局“19.701B”专案及邕宁公安分局“19.626”专案。4个传销组织2012年起在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片区一带活动,以交钱申购虚拟份额参加“纯资本运作”、“自愿连锁经营业”、“1040工程”等组织为名,要求参加者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并按照“五级三晋制”进行管理的拉人头式聚集式传销,传销人员来自贵州、重庆、四川、湖北、湖南、江西等省。当日,南宁市公安局组成108个行动组对老总级别的骨干人员实施集中抓捕,共抓获传销老总头目129名。

案例3
防城港“狂风8号”系列专案收网
2019年11月14日,防城港市公安局在四川成都市公安局的支持配合下,成功在成雅高速公路成都收费站集中收网一起跨省特大传销犯罪案件。该传销组织以交钱申购虚拟份额参加“1040工程”等组织为名,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并按照“五级三晋制”进行管理形成传销网络,拉外地人在防城港进行传销活动,人员涉及广东湛江、茂名等地。公安机关通过数据化作战,发现该组织体系当时在四川成都开展活动。当日,行动中共抓获传销组织老总头目52名。


案例4
北海“11·07”传销专案收网
2019年11月7日,北海市公安局对“海城7·3专案、银海8·20专案、合浦9·05专案、经侦112专案”等4起传销专案开展统一收网。4个传销组织以交钱申购虚拟份额参加“纯资本运作” “1040工程”等组织为名,要求参加者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并按照“五级三晋制”进行管理形成传销网络,上线人员依照其层级排位、级别和发展下线的人数及申购份额数予以瓜分获得非法收益的方式在北海拉外地人进行传销活动,人员涉及河南、辽宁、广东、黑龙江等省。当日,行动中共抓获传销老总头目86名。


案例5
南宁邕宁公安分局开展“5·12”专案收网行动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国家政策”的名号,欺骗亲朋好友缴纳申购款,骗取亲朋好友的血汗钱,从事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5月12日凌晨,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集中警力在辖区开展打击和清查整治传销行动,并对前期侦查的季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件进行收网。

2020年2月,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被亲戚以“养大车”赚钱的名义骗来南宁市“做生意”,并要求投入一定份额的资金作为投资金额。然而其来到南宁后,按照对方要求交钱后,却不停被对方带去“一日游”,没有实际的工作安排,怀疑被拉入了传销组织。在获悉举报线索后,邕宁警方立即根据线索进行排查。

经侦查,民警发现,有一个以季某等人为首的传销组织,在南宁市青秀区、良庆区、邕宁区开展以“商务商会” “纯资本运作”为名的线下拉人头型传销活动,从中赚取非法收益。该传销组织成员以吉林省、黑龙江省籍人员为主,其骨干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通过近三个月的缜密侦查,专案组逐步摸清了此以季某等人为首的“东北商会”传销组织,5月12日凌晨4时,邕宁警方联合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打传队、特勤大队等部门,出动警力227人开展案件收网行动,抓获涉嫌传销人员37人,其中21人为“老总”级别人物,缴获涉嫌用于传销的电脑、资料一批。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6
防城港成功收网打击传销“狂风十二号”专案
2020年4月26日晚至27日凌晨,经缜密研判侦查,防城港市公安局出动港口分局、经侦支队、特警支队,联合市打传队、港口区打传队、港口区边境管理大队等有关部门,集中开展“狂风十二号”专案收网行动。在行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指挥下,以港口分局警力为主力,经侦支队、特警支队、港口区打传队、港口边境管理大队200余名警力,按照既定目标,分别开展收网行动。

专项行动民警兵分三路,提前奔赴外省、广西区内相关地市,以及的港口辖区8个小区,实施精准抓捕。截至27日中午12时,行动共捣毁传销犯罪团伙1个,现场抓获涉传人员43人,其中“老总”级别犯罪嫌疑人20人,查扣涉案金额210余万元,现场查扣车辆4辆,查获涉传物品一批。与此同时,参加联合行动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全市各辖区开展了统一清查行动,共清查房屋20间,查获涉传人员23人(其中现场教育遣返3名、带回审查20名),查扣小车1辆,查扣涉传书籍、手抄本等物品一批。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案例7
北海市打击防范传销案件
北海市采取约谈物业、中介,打击非法中介、一日游司机,查处传销回流人员等方式做法,进一步加大打击防范传销工作力度。4月下旬,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由各辖区派出所联合街道办开展对辖区物业、中介的约谈,针对日常执法中发现的传销人员较集中的3个小区及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3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批评,指导各小区物业、房屋出租机构做好小区规范化管理、严格房屋出租审核手续等工作,避免物业公司和房屋出租中介公司成为传销人员的帮凶。期间共约谈小区物业、房屋中介210多家,签订《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责任书》《房屋中介公司、人员责任书》550多份、发放《打击传销规约》2200多份。

4月23日,海城分局经侦大队工作中发现出租房中介唐某将空闲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犯罪嫌疑,经调查核实,及时固定证据,依法传唤唐某。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唐某供认,2018年9月开始先后多次在明知租房者是传销人员,仍然帮助传销人员寻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目前,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4月23日,海城分局治安大队在创建无传销城市扫除传销活动中查获3名涉传人员。经核查,3名涉传人员均是去年12月被遣返回原籍,但其并没有按照事先承诺返回原籍,而是在北海市合浦、南宁等地下车折回北海,继续从事传销活动。目前,3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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