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2980元的收藏品,我买了30套……收藏品公司怎么没了?收藏品也没人要了!”2018年的一天,72岁的李老先生欲哭无泪,缓缓地向泉山检察院检察官讲述自己被骗过程。
骗子卖给被害人的收藏品
2019年9月,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周某某等9人提出公诉。日前,泉山法院以犯诈骗罪一审判决周某某等9名被告人4年-7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看中升值空间 花近9万元购买收藏品
李老先生告诉检察官,2017年路遇某商贸公司的宣传人员,介绍说该公司有艺术收藏品出售,有升值空间,该公司可回购或者帮助拍卖等。他随后被带到位于市区某大厦的该公司,看到果然有钱币、名人字画、邮票展示,公司人员称销售的收藏品可以带走,也可放在该公司暂存等待销售。该公司的经理也再三推介,说只要是购买了该公司的收藏品,收益是肯定有的。
李老先生被忽悠晕了,遂以一套2980元的价格买了30套收藏品,天天想着能升值。孰料,当年9月他再去该公司时,发现人去楼空。还有老年人也和李老先生的遭遇一样,大家选择了报警。
公司人去楼空 9名嫌疑人落网
泉山警方接案后展开调查,相继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等人。
经检方查实:2017年4月,被告人周某某等人经预谋,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在徐州市某大厦注册成立徐州某商贸有限公司。周某某等3人担任公司领导,陆续招聘李某某等人参与经营,他们通过赠送小礼品、拨打电话、发传单的形式招揽顾客。
引诱被害人来公司后,周某某等人采取夸大公司实力、虚构公司出售的“钱币”“邮票”具有极大的升值空间,并承诺公司在6个月不等期限内高价回购或帮助拍卖,先后引多名被害人高价购买多套“中国十大国画名家画鸡长卷”假邮票、“十全十美珍品钞”和“北极整版纪念钞”钱币等,共骗取被害人110万余元。
2017年9月下旬,周某某等人见约定回购时间将到,随后关闭公司潜逃。后因群众报警案发,周某某等9人相继被抓获。
2019年11月,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周某某等9人提出公诉。日前泉山法院以犯诈骗罪一审判决周某某等9名被告4年-7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泉山检方揭露集资诈骗“五宗罪”
承办该案的泉山检察院检察官介绍:时下,这种对老年人实施的谎称购买收藏品帮助升值回购的诈骗案件增多,值得老年人注意。检察官揭露了该案件的集资诈骗“五宗罪”:
1、虚假身份形成“组织架构”
周某某等人以购买的一个身份证为申请人,注册成立徐州某有限公司,并租赁徐州市某大厦为营业场所,招来骨干分子参与,形成诈骗犯罪组织,对外宣称总部在北京,系全国连锁店,让经营、销售人员使用“化名”,规避被处罚风险。
2、借助“道具”编织骗局
周某某等人共谋用“道具”行骗,他们选择迷惑性较强的“中国十大国画名家画鸡长卷”假邮票、“十全十美珍品钞”和“北极整版纪念钞”钱币等为“收藏品”(实质为工艺品),在销售时宣称收藏价值高、升值空间大,公司在一定期限内高价回购或者帮助拍卖,收益可观,欺骗被害人购买。
3、针对“银发族”使用“车轮战”
本案被害人均为50岁以上中老年人。周某某等人通过赠送小礼品,吸引人员参加促销活动,还专门批量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对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电话促销、上门服务,反复交流。当面促销时,销售人员、中层经理、公司领导轮番上阵打“车轮战”,使老年人被高额的利益与“热情”所蒙蔽。
4、骗术越简单越有效
周某某等人公然在街道上进行促销宣传,掩盖非法行为。在内部对“收藏品”刻意包装,以公司名义签订协议,书面承诺期限后“高价”回购、或帮助拍卖销售,使被害人认为既“安全”又有“保障”,还能获得“高收益”,纷纷“中招”。
5、内部“乱成粥”,到期“全跑路”
诈骗公司在收到购物款后,不设会计账目,直接由周某某等人掌管、分配,资金管理混乱,一些销售人员收到购物款后,直接揣入腰包。回购期满前,涉案人员全体“跑路”,被害人才知晓被骗。
检察官提醒:此类犯罪具有非法性、利诱性、公开性、社会性的特点。公民,尤其是老年人在遇到这类活动时,莫被小利所诱,必要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此文来源都市晨报,版权归原作者,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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