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传防骗热线,您身边的反传防骗顾问!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符向军 戎莉俊 记者 林清智)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交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传销组织,从事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近日,镇江丹阳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这样一起组织、领导传销、非法拘禁案,涉案被告人共有34名,均为外地人,其中女性7人,“80后”6人,其余均为“90后”。
据法院有关工作人员介绍,2018年8月份以来,男子姚某以销售“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产品”为名,要求参加者通过购买“产品”获得加入资格,并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根据参加者以及其所发展下线人数购买“产品”的数量计算业绩点数,并按照业绩点数相应分为业务员、业务代表、业务主任、业务经理、业务总管5个级别,以此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
在这种利益分配逐级推进的“食物链”体系下,该“天津天狮”非法传销组织在丹阳野蛮生长,发展了多个传销窝点,形成了拥有5层管理层级、成员数量超过30人的特大传销组织。
每个成员购买“产品”的款项均由业务主任向上层层递交给姚某,姚某于每月初召集业务代表、业务主任聚会,向各层级人员发放工资和返利。截至案发,姚某从中获利8万余元。
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期间,在姚某的组织、领导下,该“天津天狮”传销组织成员以介绍工作、谈恋爱为由将李某等14名人骗至镇江市区及丹阳市各传销窝点,采用语言恐吓、锁门、搜身、没收手机、贴身看管等各种方式,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强制被害人对其传销组织的模式进行“考察”,进而迫使被害人以购买“产品”的方式加入该传销组织。
最终,丹阳法院经审理后宣判:姚某因犯组织、领导传销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其他33名被告人因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至1年11个月不等的刑罚(其中一人缓刑)。
内容来源:现代快报,请遵守CC协议!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推荐阅读 【曝光】“REC黄金树”是真黄金还是假黄金,骗局背后到底是什么?
母亲陷入秦皇岛传销,李旭反传销团队与执法部门合力端掉传销窝点
新华社报道甘肃女孩陷入传销后续:经过李旭反传团队劝说现已清醒
振兴东北、抵制外货、全民持股?东北3260传销受害者痴迷癫狂!
【投诉】华莱黑茶再接投诉,无直销牌照涉嫌传销
传销后遗症,90%陷入传销人员都背负大笔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