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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一起传销式重大诈骗案。出生于香港的被告人刘小燕夫妻二人参加“民族大业”短短一年时间诈骗金额高达4591余万元。去年11月23日刘小燕因犯诈骗罪,被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七万元,其丈夫在去年12月23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对其涉案违法所得财物予以追缴。
原判认定:2016年1月份左右,吴宗顺、陈文海、苏文增、蔡国祥等人以解冻中国流失在海外48个国家的巨额“民族资产”,需要10.8万名会员报名参加,每位会员要交纳1100元左右的会员费,得到“三民城”会员证和团证后,待“民族大业”解冻后即可分得的巨额财产为由,骗取不明真相的群众交纳现金。
2016年,被告人刘小燕和其丈夫黄志军(已判刑)明知苏文增等人所宣传的“三民城”项目是虚假的,为牟利,仍积极加入“三民城”,继续虚构可以解冻中国流失在国外的民族资产、交费加入“三民城”后可以获得高额回报的虚假事实,建立微信群宣传三民城,并建立下线组织架构大量发展会员,收取会员费45913468元。2016年8月份,黄志军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刘小燕仍继续管理指挥下线发展会员,收取会员费10219068元。
被告人刘小燕供述,216年5月份的时候,其和丈夫黄志军在考察了“三民城”项目后,就一起从事该项目。自己最先负责统计下面团队报上来的会员名单,各团队统计员通过邮箱把报单发送到自己的两个邮箱里,其在进行整理汇总。再往后,负责“三民城”会员证的制作和会员费的收取。
正常情况下,会员费到其银行卡里以后,再转账给自己的丈夫黄志军。黄志军主要是负责发展“三民城”会员。主要是把报单参与“三民城”项目的会员拉到微信群里,在各个群里通过语音宣传“三民城”项目。自己和丈夫的直接上层是吴宗顺。我们夫妻二人收取“三民城”会员费大约有三、四千万元。
刘小燕还供述,自己加入三民城以来,生活所有开销都是从“三民城”项目中拿出的。后来虽然知道“三民城”项目是骗人的,但被利益冲昏了头脑。所以即使自己的老公被抓之后,还在接着搞“三民城”项目,骗下面会员说,黄志军被抓都是国家的宏观调控,是国家为了打击其他的假的“民族大业”才这么做的,很快就会回来。
黄志军被抓后,因为怕下面的会员闹事到公安局报案,为了让团队稳定下来,自己就继续做“三民城”项目,继续组建了新的团队和微信群,按照大队长、副大队长、群主、群管理员的模式继续从事“三民城”项目,同时编造各种理由来坚定会员的信心,还把自己多个银行卡发到微信群,跟下面的各群主和统计员说,以后下面再交钱上来,就把会员费汇到其的两张卡里。
焦点访谈《荒唐骗局》
原判认为,刘小燕明知所谓的“三民城”项目是虚假的,仍伙同丈夫黄志军虚构事实,欺骗他人加入“三民城”。在黄志军被抓后,继续指挥黄志军所发展的下线实施犯罪活动,涉案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诈骗罪。
2018年11月23日,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七万元,并对其涉案违法所得财物予以追缴。宣判后,刘小燕不乏该判决,提出上诉。
刘小燕上诉称,自己并不明知“三民城”项目是虚假的,并不构成诈骗罪;黄志军被抓后,自己没有继续指挥和发展下线从事犯罪活动;一审判决对其诈骗数额没有分清款项收取的时间,存在重复计算的情形。另外,一审判决程序严重违法,本案的侦查机关是淮南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根据规定的属地管辖原则,应由大通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并向大通区人民法院起诉,寿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寿县人民法院审理本案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经二审调查后,法院认为刘小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的故意明显,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黄志军被抓后,刘小燕没有继续发展会员与客观事实不符。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指定寿县人民法院管辖,也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综上,刘小燕及辩护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4月12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驳回刘小燕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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