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鑫集群涉农网络传销案宣判 追缴资金1.48亿

2019年1月30日 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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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8日,“汇鑫集群”涉农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在湖南省湘潭湘乡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传销头目、主犯段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金某等其他16名传销骨干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2年不等,追缴违法资金共计1.48亿元人民币。

经查,段某某成立北京汇鑫集群国际管理咨询中心并自任公司法人代表,打着国务院所属“中国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以及前国务院领导旗号,以“服务三农”的名义,虚构带领农业专家团队取得农业科技成果的事实,启动3+2PPP平台,鼓动加入成为“三农会员”,获取实为人头奖的平台分红以及农民银行无息贷款等虚假服务;要求缴纳2千至5万元6个档次的“门槛费”,按级别享受平台“人头奖”;建立网站(www.hxjqnj888.com),2017年3月至8月间,先后在全国成立30家汇鑫分公司,在13个省市召开大型宣讲推广活动,一年发展会员3.9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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