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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喝酒、看电视都要罚款,实为躲避警方打击
日前,奎文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成功打掉一个传销窝点,曝光了隐藏在传销内部神秘人“房间经理”。该组织内部有严格的“自律条款”,喝酒、谈恋爱、看电视、上网都要罚款,看似为提高成员素质,实则为防止成员走漏风声。1月3日,记者从奎文警方获悉,目前,该组织成员董某乙、李某、徐某被依法批准逮捕,董某甲、董某丙被依法取保候审,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徐某(左二)李某(右二)押解回潍坊
传销团伙集体 入住老旧小区
自2018年3月开始,奎文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报案,称自2014年12月17日有人以做国家隐形生意的名义,打着“1040”阳光工程、“自愿连锁经营业”等幌子,以拉人头、发展下线交份额钱的方式,在奎文区多个居民小区非法组织传销活动。
民警调查发现,原本空置率较高的老旧小区,突然有几批四五十人规模的外来人口入住。这些人并不外出工作,晚上7时30分许后就不见有人出门,也不跟当地人接触。民警根据经验判断,这是一个外地传销团伙集体搬入奎文区。
根据前期掌握的情况,警方初步绘制出了这个团伙从事“自愿连锁经营”传销模式的架构图,幕后黑手也逐渐浮出水面。该传销团伙以大连女子董某甲一家五口为首,以拉人头、交会费等手段非法牟利,两年多有200多人上当,遍及全国多个省市,涉案金额1400余万元。
就在民警准备实施抓捕时,传销头目如惊弓之鸟般逃离了潍坊。2018年11月12日,奎文警方对五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员开展网上追逃。同年11月14日、19日,大连警方传来信息,已将董某甲、董某乙、董某丙、李某和徐某五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奎文警方立即出动将其押解回潍坊。
设“房间经理” 严格管理成员
经审讯,五人均为大连人,其中董某甲、董某乙、董某丙为三姐妹,李某和徐某则是其亲人。2013年,五人曾在安徽合肥参加传销活动并大肆发展下线。2017年开始,摸清了传销模式的根底后,董某甲决定将一家五口的“下线”集体搬到潍坊市。五人另起炉灶,打着受国家、政府暗中支持的幌子,接受群众自愿投资,许诺只要投入69800元,两至三年后便可获得1040万元的超高收益,“1040阳光工程”也因此得名。
该传销组织还成立了专门的管理体系,由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组成。管理层下面则由若干个“家庭”组成,每个家庭不超过7人,且设有“房间经理”进行管理。
平日他们以“商人”自居,在日常食宿消费上实行AA制,严格按照所谓的《生活经营管理二十条》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允许私自到外面吃饭,不能喝酒,不能谈恋爱,不能看电视、上网,不得打听本“家庭”之外其他成员的情况,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外出,不许进洗浴、网吧等娱乐休闲场所,甚至不能和当地人接触等,一旦抓到要罚款。
“少则罚款50元,多则200元至500元,情节严重还会开除,不退还交的份额钱。”奎文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说,与其他传销组织不同,该组织头目更贪心,甚至连房租费、水电费、生活费等,都要以“公积金”的名义要求其成员交纳。成员每日要抄写《生活经营管理二十条》和销售人员的必读书籍《羊皮卷》。
每周情景模拟 应对民警询问
据办案民警介绍,所谓《生活经营管理二十条》看似为了“自律”,实则为躲避警方打击,保证传销组织不“浮出水面”。例如禁止在室外大声喧哗、说行业话,看似为提高素质,其实就是怕谈话内容外泄,被人知道了真实身份。
传销组织的《生活经营管理二十条》手抄本
同时,每名成员都要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早上7时前起床,晚上9时30分前睡觉,中间有一系列的学习和工作等,这些手段都是为了控制传销人员,不让他们与外界接触联系,一方面避免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而遭受打击,另一方面为了更好地对成员进行洗脑。
“他们还一周进行一次情景模拟,让成员在楼下放哨,然后有人假扮民警前来询问情况,模拟如何应对。”办案民警说,传销头目为躲避打击,还单独居住,一旦有风吹草动第一时间逃离。
办案民警介绍,一旦被传销成员骗来的人交了69800元,就不再限制人身自由,同时对其“揭谎”,一步步告知真相。但这部分人都不甘愿被骗,想再骗更多的人赚回本金。
1月3日,记者从奎文警方获悉,目前,董某乙、李某、徐某被依法批准逮捕,董某甲、董某丙被依法取保候审,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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