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赚取1040万”? “国家扶持秘密工程”? 南京六合检察一案批捕组织、领导传销犯罪嫌疑人44名

2018年12月1日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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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赚取1040万”?
“国家扶持秘密工程”?
“纯资本运作”、“自愿连锁经营”?
酷炫不?激动不?羡慕不?
但是,加入之前,
先听听“检察君”有什么要说的!

传销组织编造的“千万收益”美梦
其实只是一场荒唐的骗局

也许你也曾听人狂热而夸张地描述过“伟大”的“1040阳光工程”,甚至也曾为其所宣称的“3年赚取1040万”巨额财富心动不已。但你知道吗?这项打着国家扶持名号的“秘密工程”,其实正是让人避之唯恐不及的传销陷阱!当你一旦踏入传销组织为你编织的巨额财富“美梦”中,等待你的只有钱财的被骗、亲朋的厌弃、甚至是家庭的破碎!真真应了那句:“辛辛苦苦几十年,一朝回到解放前”!这种事情有没有人管?当然有!近日,六合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特大传销案件44人。

案情简介

自2017年下半年以来,刘某、徐某多人在本区莉湖花园、雨庭花园等小区,以国家秘密扶持的“1040工程”、“连锁经营业”项目名义,发展人员加入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要求参加者至少缴纳人民币3800元购买1个份额才能加入,缴纳人民币69800元购买21个份额才能发展下线,声称3年内可盈利 1040万元。组织成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以提升级别,并按级别、发展下线数量以及下线购买份额获取提成。截止案发,该传销组织参与人数已达120余人,其中骨干成员约50余人。

针对本案涉案人员众多,人员流动性强,涉案金额巨大,区域危害性严重,六合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成立“10.24专案组”,依法高效办结此案。

精准介入,引导公安机关高效取证
六合区院以“小课堂”形式对传销类案件审查工作集中培训。结合公安机关取证进度,主动对接,提前介入,多次与六合公安分局召开案件协调会,就人员交叉履职认定、履职行为证据标准、人数认定证据等方面提出具体引导侦查意见,引导公安机关注重收集聊天记录、人员名单等客观证据,为后期审查认定涉案人数做充分准备。

精心组织,依法高效批捕涉案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后,六合区检察院抽调资深检察官组成“10.24传销案件专案组”,设立专案组办公室、配备电脑打印机、搭建局域网,公安机关专案组派驻检察院办案,方便检公及时对接,做到审查补证 “零距离”。

专案组分成5个办案单元,每天工作15个小时以上,每日定期召开碰头会,通报案件审查进度和证据情况。利用周末时间,加班分赴3个看守所集中同步讯问。
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统一涉案人数和具体履职的认定依据,明确逮捕证据标准。经过专案组成员夜以继日的专业化办案,六合区检察院最终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准逮捕44名犯罪嫌疑人。

精准建议,坚决铲除传销滋生土壤
批准逮捕后就没有事情了吗?
NO!你又错了。
六合区检察院在做出逮捕决定后,召开10.24捕后取证要点分析会继续坚持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就组织、领导人员履职行为固定、涉案人员数量认定、客观证据收集等方面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结合办案中发现的传销案件特点,着手发出检察建议,就本区传销活动的预防和打击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维护区域经济社会稳定和发展。同时,积极组织院“以案释法”宣讲团,到街镇、社区宣传传销活动的危害和预防,提升群众的辨别能力。

☞办案检察官揭开传销组织面具
传销组织的显著特征就是:对外宣称包赚不赔,层级明显,以拉人头、发展下线作为返利依据或者奖励(工资)发放依据。

盈利为虚,传销为实。传销组织通过不断地假借“国家秘密工程”、“纯资本运作”等名义造势、要求传销人员不断拉拢身边的亲朋好友加入传销组织,按照发展人头数获取返利。在这样一种洗脑式的传销模式下,新进的底层人员互相打着“鸡血”,在课堂上分享着不可能实现的千万元迷梦;拉了一定人头的中层人员伪装成成功人士,接待一批又一批刚被拉进传销组织一无所知的人员;高层老总则西装革履,成为底层人员向往的财富神话的主角。很多人从被骗转变为骗人,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

更应注意的是,传销组织宣称:被抓是因为“国家宏观调控”、“正面打击、侧面扶持”,所以不能供述其他人员情况,过一段时间国家就会将其释放。但其实真相却是,国家绝不会扶持传销行业,对于传销犯罪活动,从来都是雷霆出击、毫不手软。

在涉案人员众多、时间跨度大、证据涉及面广的重重考验下,检察官们毅然啃下硬骨头,依法批准逮捕传销犯罪大要案,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于法,坚定维护社会稳定,优化区域环境。

检察官普法
到底什么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荐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凡是遇到以所谓“自愿连锁经营”、 “1040阳光工程”、“国家秘密工程”、“纯资本运作”等经营模式,但以拉人头、推荐他人加入才能获得奖金的行为、或是给您宣传五级三阶制与几何倍增学,很可能就涉嫌传销。国家从来就没有所谓的“扶持”或“秘密工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就是犯罪,等待的只有法律的严惩!在遇到上述情况时,请广大市民一定擦亮眼睛,提高甄别意识和防范意识,将传销活动扼杀在摇篮里。

文字/撰写:周赛、鲁若楠、王芝飞
图片提供:王宇
内容来源:六合检察,请遵守CC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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