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近年政府加大了打击传销力度,但传销经济邪教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遭受严重冲击的情况下,异地拉人头传销猖獗,传统传销转战互联网,庞氏骗局、非法集资与传销手段交织,涉及地域广、人员多、危害大。打击传销任重而道远,反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希望大家携起手来,狙击传销邪教的疯狂蔓延!您身边的反传防骗顾问,请关注反传销协会微信公众平台:lixufcxxh
“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影响社会治安、造成妻离子散、引发大量案件,直接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传销是‘经济邪教’。一定要坚决肃清,毫不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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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氏骗局快讯获悉,近日,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贡井区法院”)对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进行宣判,判处佘银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6年7月,四川自贡女子佘银芳在贡井区成佳镇等地以“扶贫济困”的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会费获得加入“善心汇”传销组织,并以组成层级发展人员数量而获得返利,直接或间接引诱降某某、黄某某等809人加入传销组织,骗取他人财物并从中非法获利5万余元。2017年7月,被告人佘银芳向“善心汇”组织所在的昆明善心汇公司账户转账3万元,成为该组织的“B轮功德主”。
2017年8月31日,佘银芳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8日被依法执行逮捕。
庭审中,佘银芳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事实无异议,并当庭自愿认罪。同时佘银芳辩称其下线会员数量虽然有809个,其实际只帮助几十个会员激活了账户,希望对其从轻处罚。
8月24日,贡井区法院认为,佘银芳参与“善心汇”传销组织并发展激活会员人数743人,情节严重,其行为确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据此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佘银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此文来源于庞氏骗局快讯,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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