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边“云讯通”网络传销案二审宣判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8月26日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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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传防骗快讯获悉,8月14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延边中级法院”)对徐淑琴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云讯通传销组织创始人之一赖彩云

2014年10月份,被告人刘金达通过孟某介绍加入云讯通传销组织。2014年12月份,被告人刘金达发展下线徐淑琴后,在延吉市河南街乐佰家居,伙同徐淑琴以现场授课、散发云讯通资料、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宣传云讯通组织,以推销云讯通原始股获得预期收益为名引诱他人参与,要求参与者缴纳点位费加入云讯通会员,并按照发展下线人数量及顺序组成层级,以此作为推荐奖、层碰奖、点碰奖的计酬返利、获得电子币形式,鼓励会员发展下线。

经鉴定,被告人刘金达账户的下级推荐网络有29层,2378个账号;被告人徐淑琴账号的下级推荐网络有28层,1969个账号。

2017年6月20日,被告人徐淑琴在延吉市火车站被公安机关抓获。2017年6月21日,被告人刘金达在延吉市澡堂子浴池被公安机关抓获。

2018年7月6日,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徐淑琴、刘金达作出一审宣判,判处刘金达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徐淑琴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并没收电脑2台、手机2部、传销宣传用书。

宣判后,被告人徐淑琴不服,向延边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延边中级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决定不开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此文来源于反传防骗快讯,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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