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检方批捕一云联惠传销骨干 非法敛财13万余元

2018年7月25日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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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联惠传销案犯罪嫌疑人伟某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贺兰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其以积分返利等为由发展下线,非法敛财13万余元。

“云联惠”表面上是一个交易平台,实际上是一种新型网络传销平台,是传统传销的变种。云联惠公司按照行政区域和行业类别设置代理公司制度,代理公司推广其“消费全免”的经营模式、发展下线代理和会员的代言人和协助者,并获得0.5%~2%不等的提成。以升级为名要求会员缴纳“入门费”以取得发展其他人员加入资格,每个下线人员通过缴费升级、消费(销售)、推荐奖励等方式获得积分,云联商城后台系统会根据上下线层级关系自动计算、分配上线各层人员获得的佣金。2017年8月,公安部成立专案组,开始打击云联惠骨干成员。

犯罪嫌疑人伟某2015年6月通过上线人员立某推荐加入云联惠传销体系,8月份立某、伟某等人成立宁夏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立某任法人,伟某任财务总监。后伟某充值999元成为该体系铂钻会员,并以12.18万元购买宁夏区域的三部GP代理(参与云联惠管理和分红的股东)。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伟某通过带人到云联惠推介现场听课、微信朋友圈分享等方式,宣传云联惠“消费积分全返”传销模式,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发展下线会员50人,其中在云联惠商城及加盟商家消费为31人,后台数据显示发展下线成员1034人,发展下线层级达18层,累计从云联惠平台提现13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伟某在云联惠传销组织中,发展层级达到三级以上,且其有邀请下线人员参与云联惠推广活动、在网络中宣传云联惠等组织领导行为,直接或者间接下线达到30人以上,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涉嫌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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