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右旗开庭审理涉案1.28亿元“民族资产”传销案

2018年5月20日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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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阿右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某、罗某某、潘某某、何某某、曾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

2016年12月初,阿右旗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阿右旗居民策某、乌某某某等人加入进一个名为“中华民族资产联合基金会”的微信群,而加入该群每人需要缴纳200元左右费用,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银行卡和个人红底照片等信息。后经调查发现,所谓的“中华民族资产联合基金会”在国家民政部门和工商部门均没有备案和登记注册信息,属于非法组织。2016年12月29日,组织者张某某、罗某某、何某某、潘某某、曾某某被阿右旗公安局刑侦大队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6月李某某(另案处理)在广西南宁市成立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资产联合基金会总会”,并自认会长,任张某某为秘书长。资产联合基金会以拉人头、缴纳会员费、发展下线的方式在全国各地大量发展招募会员,虚构交纳金额不等的会员费,通过发展新会员形成不同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晋升级别和分配的依据,成为会员后将得到高额回报的事实。张某某随后发展罗某某、潘某某、何某某、曾某某为其团队主要成员,以微信群的方式发展下线,收取会员费。截至案发时,五名被告人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128716966.63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某、罗某某、潘某某、何某某、曾某某五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五名被告人均当庭自愿认罪,阿右旗人民法院将对该案择日宣判。记者聂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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