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宣判“云讯通”网络传销案 逾千人参与涉案金额577万

2018年4月29日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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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咸宁4月28日电(通讯员吴戈 黎小明)日前,湖北通城县检察院公诉的一网络传销案被法院宣判,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孔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谢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经查,2015年2月至2016年12月间,被告人高某某、孔某某、谢某某等人利用“云讯通”网络平台,以购原始股票可享公司终身股权、入会可轻松赢利等为诱饵,采取建微信群、播微视频、发微信评论等方式,吸引他人缴纳注册费并购买电子币成为“云讯通”会员(注册费每人100元,电子币分500、3000、30000三个级别,购买不同级别电子币可成为不同级别会员),规定发展会员数及所发展会员购买电子币金额作为计酬返利和会员升级的依据,以此形成金字塔状的会员层级结构。截至案发,该传销组织共发展会员逾千人,会员缴纳注册费、购买电子币金额等共577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某、孔某某、谢某某以“云讯通”网站为平台,要求参加者以缴纳注册费、购买电子币等方式获得会员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会员人数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鉴于3被告均系投案自首,到案后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等,遂在区分各自量刑情节的基础上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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