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旅游?实则传销80多人被坑53万!四名传销“头目”一审获刑

2017年10月14日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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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朱某以提供旅游服务为名,伙同董某等人,通过组织讲座、口口相传等方式,在长清发展下线,要求加入的会员交纳980元至6860元不等的会员费,先后80多人上当受骗,共骗取会费53万多元。近日,长清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朱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获刑2年,并处罚金6万元。
生活日报记者 范洪雷

图片来自网络
发展一名下线提成860元
法庭审理查明,2013年五六月,朱某来到长清,以某旅游俱乐部(后更名为某公司)的名义讲课,宣称提供旅游服务,要求加入的会员交纳980元至6860元不等的会员费,会员按照加入的先后顺序组成层级,进行传销活动。朱某发展董某作为该公司在长清的负责人,随后,朱某离开长清,电话听取董某的汇报并进行指导。
据了解,每个会员只能发展二人作为直接下线,组成左右两区,后加入的会员依次往下排列,每名会员左右两区均发展到43名会员时,晋为经理;左右两区均发展到143名会员时,晋为股东。普通会员、经理、股东根据推荐人员和该组织新加入人员缴纳会费,分别获得数额不等的报酬。
“会员返利分静态返利和动态返利。”朱某交代说,静态返利就是下级会员新加入后,上级吃返利;动态返利就是只要发展推荐会员就可以吃返利。老会员每发展一名新会员可领860元提成。每个会员下边都能发展两个人,叫两个区,每个区发展到一定数量就上升到经理级别,再取得的返利叫分红。“2015年初,我在香港接触到了某旅游俱乐部,成为会员后,发现可以挣钱,就介绍给了长清的朋友。”朱某称。
80多人被骗 4“头目”受惩
“公司的目的就是让客户交钱后成为会员,成为会员后有动态奖励和静态奖励。”2014年8月,经于某介绍,薛某交6860元成为该公司会员。由于层级较高,薛某收到返利56810元。另一名级别较高的会员周某收到返利94320元。
但更多人未收到返利,连成本也没收回。“朱某给我介绍了某旅游俱乐部项目,类似于直销,缴纳980元可成为会员,享受免费旅游。”成为会员后的樊某未收到返利。
法庭审理查明,朱某伙同被告人董某、靳某、于某等人,共发展80人成为涉案公司会员。2015年4月,该组织停止活动。截至立案前,共骗取会员费531760元,尚有260700元未退赔。2016年6月,董某、于某被公安机关传唤。
长清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董某、靳某、于某以提供旅游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会费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并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被告人朱某、董某、靳某、于某等人的行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朱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获刑2年,并处罚金6万元。董某等人获刑1年6个月到1年不等,并处罚金4万到3万不等。责令4名被告人退赔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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