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贝商城互助资金盘涉嫌传销与涉嫌非法集资~

2022年5月16日 评论 1

最新通告:传销越来越多,需要反洗脑解救劝说请联系打传防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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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贝商城的玩法:


玩家购买198的获得抢拍资格


抢购每天有3场

分为2天区,3天区和5天区

2天区第一天抢购之后置换支付茶豆委托平台转卖,第三天转拍出去,获得买入价格2.5%的收益


3天区第一天抢单,第4天转拍出去,获得买入价格的4%收益


5天区第一天抢单,第4天转拍出去,获得买入价格6%收益

领贝商城团队收益计算

如果咱们总业绩达到𝟏𝟎𝙬,那就有𝙠𝙥𝙞绩效奖励了



V1:当日业绩达到 𝟏𝟎𝙬,2天专区可以获得 0.3%的𝙠𝙥𝙞奖励,3天专区可以获得0.5%的kpi奖励,5天专区可以获得1.0%的kpi奖励

(团队预估20人业绩达到10w,每天团队预估收益1000元)


V2:当日业绩达到 𝟑𝟎𝙬,2天专区可以获得0.6%的𝙠𝙥𝙞奖励,3天专区可以获得0.8%的kpi奖励,5天专区可获得1.3%的奖励

(团队预估50人业绩达到30w,每天团队预估收益3900元)


V3:当日业绩达到𝟏𝟎𝟎𝙬,2天专区可以获得𝟎.8%的𝙠𝙥𝙞奖励,3天专区可获得1.0%的kpi奖励,5天专区可获得1.6%的kpi奖励

(团队预估200人业绩达到100w,每天团队预估收益16000元)


V4:当日业绩去大市场达到1𝟎𝟎𝙬,2天区可以获得1.0%的𝙠𝙥𝙞奖励,3天区可以获得1.3%的kpi奖励,5天区可以获得1.8%的kpi奖励

(团队预估500人业绩达到300w,每天团队预估收益是54000元)


V5:当日业绩去大市场达到500𝙬,2天专区可以获得1.2%的𝙠𝙥𝙞奖励,3天专区可以获得1.5%的kpi奖励,5天专区可以获得2.0%的kpi奖励

(团队预估人数1500人业绩达到800w,每天团队预估收益160000元)


静态收益

一天一单(收益16.2~286.5)

一天两单(收益52~433.4)

一天三单(收益121~501.6)

动态收益

团队5人收益(125~375)

团队20人收益(800~1100)

团队60人收益(2800~4000)

团队100人收益(6500~7500)

团队300人收益(19500~22500)


通过上述招商宣传资料,我们不难看出是个典型的互助转卖资金盘,与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

根据“二高一部”在2013年11月14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第一条也规定了关于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问题: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另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相关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定刑,新增刑档为“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当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到120人以上或者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累计达到250万元以上的,属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定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根据《决定》第5条规定,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000万元以上或者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0人以上或者造成存款人资金损失2500万元以上时,属于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2年3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下称《决定》)第13条规定:“通过传销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同时又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项目目前已涉嫌至少四项违法行为:
一、涉嫌非法集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2010年11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2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涉嫌多层次传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涉嫌偷税漏税
据知情人士透露,该企业并没有缴纳与销售额相匹配的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收。
特别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远离非法传销,不要相信一夜暴富,以免造成血本无归,众叛亲离。

【运营主体公司】

企查查显示:湖北恩施茗硒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9月,法定代表人:何国勇,持股99.9667%,另一位股东是:和北,持股0.0333%,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实缴与参保人数显示为0;


新营销调研会持续关注此项目的后续发展,并开展后续的报道~

文章来源:新营销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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