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人民币真的快来了!这几个地方已经选为试点地区

2020年8月16日 评论 1

8月14日,商务部官网挂出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其中明确: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从数字货币在中国启动前瞻性研究,到央行提出内部封闭测试再到商务部首次通过《方案》明确试点,数字人民币离我们越来越近。未来,它将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

试点地区

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目前数字人民币试点仍是“4+1”,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新区、成都及未来的冬奥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并没有变化。

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涪陵区等21个市辖区)、海南、大连、厦门、青岛、深圳、石家庄、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合肥、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贵阳、昆明、西安、乌鲁木齐、苏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区、贵州贵安新区、陕西西咸新区等28个省市(区域)。

和比特币如何区别?

数字货币是法定货币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曾介绍,人民银行把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工具结合起来,将推出一揽子计划,目标是替代一部分现金。也就是说,咱们国家的法定数字货币,就是纸钞的数字化替代,是“人民币的数字化”。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表示,数字货币的功能和属性跟纸钞完全一样,只不过它的形态是数字化的。

一提到数字货币,不少人可能会立马想到包括比特币在内的虚拟货币。两者有何不同?业内人士表示,数字货币是法定货币,与现金人民币有同等效力,具有法偿性,这一特质是它与虚拟货币的根本区别。

“一般而言,只有央行发行的、以国家信用为支撑的才是真正的数字货币。”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而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没有足够的信用作为支撑,且币值波动较大,最多只能算是私人的“类数字货币”。

此前,曾有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法定数字货币”。对此,央行也发布声明称,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近年来,区块链吸引着大量企业与资本涉足,与之相关的“加密货币”也成为热词。一方面,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加密数字货币收获了一批执着的支持者;另一方面,打着区块链“幌子”的非法集资案件屡屡被曝光。

据此,不少专家直言,数字货币的未来必须和“炒币”分开。穆长春也曾强调,要坚持“币花不炒”。可见,数字人民币就是用来流通使用的,绝不是用来“炒币”赚钱。

相比纸币有何优势?

更方便也更易于监管

为何要推出数字人民币,它有哪些优势?央行副行长范一飞表示,央行数字货币注重替代M0(即纸钞和硬币),且保持了现钞的属性及主要特征,满足了便携和匿名的需求,将是替代现钞的最好工具。

广州银行首席信息官谈新艾近期在一次公开演讲中表示,纸质货币的发行、印制、运输、储存都需要较高的成本且存在防伪问题。发行数字货币,可以理解为介质变化、技术改进使发行成本、防伪成本和损耗降低。

同时,数字货币有利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相对于现钞更易于监管。业内人士也表示,纸币仍将长期存在,未来现金支付和数字货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将长期共存。

何时才能发行?

尚无明确时间表

究竟数字货币何时能与公众见面?此前有传言称,数字人民币要正式落地发行。央行也不厌其烦地解释:内部封闭试点测试不意味着数字人民币正式落地发行。数字人民币目前的封闭测试不会影响上市机构商业运行,也不会对测试环境之外的人民币发行流通体系、金融市场和社会经济带来影响。

数字货币的真正投放使用,需要检验理论可靠性、系统稳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场景适用性和风险可控性,还要满足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避税等监管要求,要经过一系列研究、测试、评估和风险防范等。因此,数字人民币尚没有推出的时间表。

此前,易纲公开披露数字货币最新进度。他表示,目前,数字人民币研发工作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创新、实用原则,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及未来的冬奥会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以检验理论可靠性、系统稳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场景适用性和风险可控性。“但目前的试点测试,还只是研发过程中的常规性工作,并不意味数字人民币正式落地发行,何时正式推出尚没有时间表。”易纲表示。

会否引发通胀?

货币总量不增加

除了怎么用之外,公众关心的问题还在于:安全有无保障?是否会“通胀”?

关于安全性问题,包括央行专家在内的多位业内人士回应称,数字货币采用数字加密技术,安全可以保障。

而关于数字货币的发行会否造成货币超额发行乃至引发通货膨胀,业内人士解释,数字货币从试点区域来看,属于等价替换,即必须以现有货币来兑换数字货币,货币总量并不会增加,且数字货币本身不产生利息,流通速度也并无变化,因而不会产生大家担心的货币超发造成通胀等情况。

数字货币如何与已有的移动支付共生?董希淼认为:“央行数字货币是法定货币,而微信支付和支付宝都只是一种支付方式,它们的效力不同。”他表示,如果有机构或个人不接受支付宝或微信付款,在法律上没有问题,但拒绝用户使用现金或数字货币付款就是违法的。

此前,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徐远表示,无论是数字货币还是支付宝、微信,从老百姓使用的角度看,变化可能并不太大,就是在支付时多了一个选项。[此文来源新华社、羊城晚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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