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课堂:“国家项目”可一夜暴富?介绍亲友发大财?假的!传销!

2022年7月20日 评论 0

李旭反传防骗团队,您身边的反传防骗顾问!
听说有“国家项目”可以一夜暴富?
高薪工作发财不是梦?
产品免费体验还有礼品拿?
介绍亲朋好友入会提成多多?
......
别天真了,这都是传销!
天上不会掉馅饼,高额回报都是陷阱,一夜暴富都是陷阱。
2021年10月16日,董某某、黄某某、唐某某、吴某某等人以谈恋爱为名,将被害人冯某某骗至本区某小区传销窝点内,控制并限制其人身自由。

后董某某、黄某某、唐某某等人以殴打、威胁、侮辱等方式,强迫冯某某购买虚构的直销产品,并轮流给冯某某上课洗脑。10月23日,董某某等人以殴打、将冯某某按进水桶内不让其呼吸等方式,强迫冯某某说出手机和银行卡密码,几人通过冯某某提供的密码从其银行卡内取走现金59900元,冯某某被殴打伤势系轻微伤。

2022年7月4日,董某某因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被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黄某某因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被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唐某某因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被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吴某某系胁从犯,但其具有看守被害人情节,被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从事传销活动,为什么不定罪为“传销罪”?

其实,在现行的法律中,并没有“传销罪”这个罪名,只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但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就必须有“组织”和“领导”的前提和条件,而这个前提和条件,不是所有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都具备的。

其次,我们都知道,在进行传销活动的过程当中,为了保密和逼迫他人参与传销活动,传销活动的实施者都会对受害人限制其人身自由甚至殴打受害人或抢劫其财物。所以,对传销活动参与人员以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等来给予定罪,是最适合不过的。

传销活动一直是社会的一颗毒瘤,其危害性特别大,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很多人因此而倾家荡产、众叛亲离。国家对传销活动的打击一直采取高压态势,但我们身边依然经常有人陷入传销活动的陷阱。在此,检察官也要借此机会大声疾呼:珍爱生活,远离传销!
[此文来源: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版权说明:以上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重要
通知






李旭反传防骗直播间
等你来撩
你想知道的反传、防骗知识
这里都有答案
快手、B站、知乎、微博、视频号同步直播








继续阅读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填写信息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