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销行为提供活动场所 南宁一企业被罚款12万

2021年8月5日 评论 3

李旭反传防骗团队,您身边的反传防骗顾问!
原标题:武鸣区市场监管局为提供传销场所企业开出首张罚单
2021年8月4日,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鸣某公司为传销行为提供活动场所,下达了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这亦是武鸣区首次对为传销行为提供场所开出的“罚单”。

近日,南宁市公安局、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南宁市打传办等部门根据线索依法对成某某、于某某等人在武鸣某公司内开展传销活动进行查处取缔。
当日,涉传人员成某某以800元的租金租用该公司的游乐场,并召集了“商务商会运作”等传销组织接近700人的传销人员到该游乐场内开展传销活动及就餐。目前,相关的传销人员被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同日因该公司涉嫌为传销行为提供场所被武鸣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利用“千人宴”、“老总答谢宴”、“老总庆功宴”等名义开展集中讲话、集中学习培训、表演节目等方式,对参与人员进行集中“洗脑”是目前拉人头式传销活动的重要手段之一,传销人员利用租用的场地开展“老总答谢宴”、进行表演节目等活动实为传销活动。
该公司为传销人员提供场所,并收取800元的场地费,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此,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00元,罚款人民币1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遇到求租者,房东不要急于出租,多了解求租人的信息及租房目的,如发现有疑似传销活动的,应及时劝阻,并向公安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来源:武鸣区市场监管局 王英
[此文来源: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说明:以上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往期精彩回顾


李旭:社交电商离传销到底有多远?
10W+观看人数,这场反传销直播你看了吗?

南方周末 | 藏身聚好商城,隆力奇传销疑云再起
械字号就可宣传治病?夸大宣传的“阿贵冷敷凝胶”还被质疑涉嫌传销

李旭反传销团队受天津宝坻区市场监管局邀请 参与反传销进校园活动

了解一下这些网恋骗局,你还敢网恋吗?网友:第一个就怕了
康正汽车集团负面缠身仍上市,因涉嫌非法集资被移送公安机关调查

发现“在看”和“赞”了吗,戳我试试吧

继续阅读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填写信息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