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丨投资纪念币年收益15%?非法集资2900万元

2021年3月24日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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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公司啰,可以免费领纪念币”“投资收藏品,公司承诺高价回购”……不知您是否和小编一样,曾经接到过类似的推销电话。其实,在这些推销电话后面,往往隐藏着非法集资骗局。

最近,中国裁判文书网刊登的一则刑事判决书,将这类收藏品骗局的套路暴露无遗。

案情简介

这则判决书的“主人公”是一名90后,1992年出生于南京的刘春羽虽然只有中专文化,但三十不到就已经当上了一家公司的法人、两家公司的总经理。这些公司从事的是收藏品行当,看似正规,其实却干着非法集资的勾当。

经查,2014年6月、2015年9月,田某(另案处理)在南京市秦淮区先后注册成立宏锦阁公司、傲唐公司,2016年9月,被告人刘春羽与孙某(另案处理)等人在南京市秦淮区注册成立晋阁云公司。

上述公司成立后,通过业务员电话联系等方式招揽不特定公众至公司,公开宣传所销售纪念币等收藏品具有市场升值空间,并以到期后可获取15%左右的年化收益为诱饵,将纪念币等收藏品以进价三至五倍左右的价格予以销售,骗取社会不特定公众钱款。

2015年3月以来,被告人刘春羽担任宏锦阁公司、傲唐公司总经理及晋阁云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与田某、孙某等人通过上述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2900余万元,所得集资款主要用于兑付集资参与人到期本息及维持公司运营等,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案发,共计造成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2800万余元。

近期,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人刘春羽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刘春羽以其参与犯罪数额内,连带退赔各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



提示
  本案是典型的收藏品类非法集资套路:不法分子一般先通过电话将人们招揽至公司,然后宣称所销售的收藏品能升值,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往往再加上回购承诺,诱骗群众高价购买所谓的收藏品,吸收资金;然后,结局一般是公司关门,人员跑路,所谓的回购犹如镜中花水中月,投资者手里握着一堆所谓的收藏品无法兑现,损失惨重。

在此提醒,要防范收藏品之类的非法集资骗局,务必要做到以下三点:

(1)谨慎投资核资质。当前,市面上收藏品公司日益增多,部分不法人员为了吸引投资人,故意选取较为知名的办公地点和租赁形式正规的办公场所,诱骗前来投资的收藏爱好者认为公司进行正当经营。因此,收藏爱好者在投资时不应简单依据公司办公环境、业务规模等来判断公司经营情况,而需要谨慎核实公司的资质,确保收藏品的来源与去向正当、合法。

(2)理性收藏辨价值。收藏爱好者们不仅要对自己手中持有的收藏品价值有准确的判断,更不要轻信收藏品公司业务员的推销,在购买收藏品时一定要对藏品价格进行正确评估,以免因为收藏品价值认定有误而被不法分子骗取钱财。

(3)拒绝推销莫轻信。不法的收藏品公司往往采取层层深入的方式,一开始进行正常的收藏品买卖业务,骗取被害人信任,接着一步步以“高额返利”等手段诱导被害人投资。因此,收藏爱好者应理性购置收藏品,不要轻信“天上掉馅饼”的投资项目,拒绝业务员关于“返利”等可能使财产有去无回的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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