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西部大开发”等旗号在成都开展传销活动 女老总被公诉

2020年6月27日 评论 1

反传防骗热线,您身边的反传防骗顾问!

6月27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检察院对外披露一起传销案件,孙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2年以来,一传销组织在成都市青龙乡富丽花城、金科一城、华宇阳光首座小区、东临城市花园小区等小区租赁房屋开展传销活动。

该组织向他人宣讲和灌输“连锁经营”、“西部大开发”、“1040阳光工程”,并通过“五级三晋制”的运作模式发展成员,以发展成员的数量、购买每份3300元的份额数量来确定成员层级及职位,以《经管二十条》及组建家庭的方式对组织成员进行统一管理,形成了三十人以上、三层以上的传销组织结构。

被告人孙某某因发展29人以上,升级为一代老总,在该组织担任老总级别负责管理团队的全面工作,彭某某(已判决)作为孙某某直接下线负责召开各支线领导会议,组织较高层级的人员进行学习,听取各支线领导汇报工作并给予安排指示,管理该组织的一个团队。李某某(已判决)作为孙某某线下人员,负责听取该组织中较高层级的人员汇报工作并给予指示,管理该组织的一个团队。

各团队人员实行家庭式管理,由“家长”负责定期把自己所属的家庭情况和工作情况向其领导进行汇报,向组织成员讲课,按照《经管三条》管理“家庭成员”。被告人按照“五级三晋制”的分配比例瓜分新进成员缴纳的用于购买份数的钱款。

成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孙某某以阳光工程、西部大开发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数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内容来源:李旭反传销团队,请遵守CC协议!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推荐阅读李旭:社交电商离传销到底有多远?
社交电商“粉象生活”宣布战略升级 三级会员模式涉嫌传销
匀加速变身奥淘ATT,传销骗局割了一波又一波的“韭菜”
官宣了!社交电商新贵宣告破产,负债16亿,曾宣称用户过亿!

李旭老师受天津宝坻区市场监管局邀请 开展反传销进校园宣讲活动

银保监会等五部门发布提示:警惕“虚拟货币”骗局

公安机关:重点打击以“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外汇投资”为幌子非法集资犯罪

继续阅读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填写信息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