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广州亚美公司组织策划“车智汇”传销被罚没近900万元

2019年12月24日 评论 982

12月24日,鹰鉴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了解到,12月12日,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法院公布了广州亚美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亚美公司)因组织、策划传销一案的行政裁定书。鹰鉴在该裁定书看到,广州亚美公司因在湖北组织、策划“车智汇”传销活动,被罚没近900万元。

 

重磅!广州亚美公司组织策划“车智汇”传销被罚没近900万元

 

该裁定书上显示,2018年2月28日,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荆州市市监局)收到群众举报信,举报广州亚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科技公司)荆州车智汇俱乐部丁某等人在荆州区域内涉嫌以销售“车智汇”产品服务包的形式从事传销活动。

 

经调查,该活动实际是由广州亚美公司组织策划实施的。同年4月10日,该局对广州亚美公司涉嫌组织、策划传销一案立案调查。

 

经查证,2017年9月1日,广州亚美公司与亚美科技公司签订《经销商总代理协议》,成为亚美科技公司车智汇产品服务包全国总代理,代理期限一年,代理价格350/台。

 

广州亚美公司利用亚美科技公司的网站和公众号作为销售平台,利用APP客户端作为会员管理平台,通过互联网以发展会员的形式在全国范围内销售服务包。

 

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前,广州亚美公司的所有用户须经上线会员推荐,在公众号商城或手机APP上购买一台1431元服务包才能成为会员,并获得发展下线会员的资格,依层级享受市场奖励。

 

根据每个层级直推和下线发展的业绩可以依次晋升为区县代理商、金牌区县代理商、市级代理商、金牌市级代理商、省级代理商、金牌省级代理商,并依直接或间接的业绩获得报酬。

 

会员获得的奖励,在扣除10%的结算费率后,通过会员的微信钱包或APP绑定的银行账户以劳务服务费形式统一自动给付会员奖励。

 

2018年6月,广州亚美公司对上述销售模式进行了调整,除会员称谓和奖励条件等有所变化外,其它没有变化。并将劳务服务费形式改为以进货差价形式统一自动给付会员奖励。

 

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间,广州亚美公司利用亚美科技公司和广州亚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支付宝账户收取会员订单款,并将会员订单款汇入广州亚美公司的银行账户中。

 

截止2018年8月6日,广州亚美公司在湖北省内共推广会员14342人,涉及全省17个地市州,推销亚美科技公司服务包14342台,销售总金额20523402元,每台扣除350元产品成本及81元税金,违法所得839.4万元。

 

同年9月21日,荆州市市监局向广州亚美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决定没收违法所得9073914元,罚款100万元。

 

同年10月15日,广州亚美公司向荆州市市监局提交了一份《关于行政处罚申辩书的补充说明》。

 

荆州市市监局进一步调查核实认为,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间,广州亚美公司在为亚美科技公司推销服务包的过程中,通过推广关注公众号,以公众号商城、APP商城作为平台,要求被发展会员购买一台价格1431元的服务包成为会员,同时取得发展其他人员的资格,再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直接或间接下线的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其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同年10月16日,荆州市市监局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没收广州亚美公司的违法所得839.4万元,.并罚款50万元,共计889.4万元。

 

同年11月19日,广州亚美公司缴纳了461.6万元,剩余427.8万元罚没款在规定期限内未主动履行。

 

2019年6月12日,荆州市市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限广州亚美公司在10日内缴纳罚没款427.8万元。到期后,广州亚美公司仍未履行义务。

 

7月25日,荆州市市监局向沙市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沙市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罚得当,其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最终,沙市区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的规定,准予荆州市市监局对广州亚美公司尚未缴纳的427.8万元罚没款强制执行。[此文来源于鹰鉴,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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