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袋集团 疑变相自融或涉嫌非法集资

2020年12月11日 评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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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初,本报接到读者爆料称,上海米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米袋集团)委托上海荣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荣汨公司),上海沃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沃谦公司)等对外宣传和销售该集团拆分的理财产品,让投资者通过手机银行网银转账、银行柜台转账等交易方式,把投资者资金转到该集团控股公司上海米袋金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事关公众利益,记者随即对该集团及关联公司进行了深入走访和调查。

2018年11月,记者以投资人的身份与荣汨公司一位雷姓理财经理取得联系,雷经理通过微信向记者发送了电子版文档有关“米袋集团”的公司介绍、“米袋集团融资租赁收益权转让”业务的介绍、米袋集团作为产品发行方在深圳前海航空航运交易中心(航交所)的备案信息、《投资风险确认书》、以及投资者与沃谦公司和米袋集团三方签订的《米袋集团-投资咨询与管理服务合同》等资料,记者从该投资合同中发现,甲方为投资者,乙方为沃谦公司,丙方为米袋集团,收款单位为米袋集团控股公司上海米袋金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线下合同 涉嫌违规拆分

记者通过致电航交所客服和查询航交所官网发现,米袋集团在航交所备案的产品信息为:米袋汽车融资租赁第一期金融资产收益权转让产品;转让方为:米袋集团;产品起息日为:2018年5月21日;产品到期日为:2021年5月20日;起投金额为:20万;产品期限为:36个月;挂牌价格为:RMB6000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1%;兑付方式为:到期还本付息。

但记者从雷经理的介绍中以及投资者和米袋集团签订的合同上发现,产品被拆分为5万起投,以5万到10万投资金额为例,期限3个月对应的年化收益率为7%、6个月对应的年化收益率为7.2%、12个月对应的年化收益率为7.5%、18个月对应的年化收益率为7.8%、24个月对应的年化收益率为8.5%、36个月对应的年化收益率为9%。

航交所客服告知记者:航交所只是为发行人产品的发行提供备案登记服务,至于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怎么销售产品以及投资者的资金走向和最终用途,航交所并不知情。记者通过查询《清整联办[2017]31号文》文件发现,针对金交所以下四种涉嫌违规的情况出台了相应的整治措施:一是涉嫌将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二是变相突破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的规定;三是涉嫌公开宣传;四是涉嫌擅自从事应由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金融产品交易。记者通过致电航交所客服和查询米袋集团在航交所备案的产品信息发现,航交所并未为米袋集团挂牌的金融产品进行宣传和销售,而是米袋集团通过其关联公司线下公开对外宣传和销售5万起投的金融产品。

对于米袋集团拆分产品利用关联公司对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资金的行为,此前就被媒体曝光。称互金专项整治下,监管严查私募拆分和违规开展私募产品收益权转让的机构,米袋集团旗下业务之一互金板块,上海米袋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的线上平台——“金米袋”仍顶风作案,其推出的现金管理类活期产品“天天米”的年化收益高达8.2%,产品吸纳的资金通过“上海米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来定向委托投资于“天天米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而米本资产和金米袋的运营方则同属米袋集团控制的关联企业。

虚假宣传 罚后不改

从雷经理向记者发送的有关米袋集团旗下业务之一,支付业务,上海米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的“米袋付”的宣传资料中发现,“米袋付”合作单位有“钱宝网”,据记者调查核实,该“钱宝网”早在2017年12月份就已经被南京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该宣传资料有虚假宣传的嫌疑。但也不是先例,记者通过致电上海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知记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里有米袋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早在2016年9月因为米袋财富在其官网(www.midai365.com)的“会员中心——客户心声”板块,利用购买理财产品后收益客户的形象做推荐、证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被上海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10万元。详见《嘉市监案处字(2016)第140201610256号》。

关联公司宣传销售 控股公司收款

2019年1月3日,记者实地走访了位于上海市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A座1002室沃谦公司的经营场所,发现该公司前台的墙上除了写有沃谦投资还有强炫资本四个字。前台客服得知记者要了解米袋集团有关产品方面的问题,给记者一个张总(音)的手机号码,并告诉记者说:沃谦公司和强炫资本是关联公司,张总是沃谦公司的总监,他对产品方面的事比较熟悉。紧接着记者致电张总,张总告知记者:米袋集团很大,旗下有几十家分公司,他只是负责资产端的业务,销售端的事他不是很清楚,并且说会让销售端的业务经理联系记者。当天下午记者就接到了一位楚姓经理的电话,楚经理自我介绍称她是米袋集团的,具体产品是5万起投,期限有3个月、6个月、12个月等,一年期限的年化收益为10%,并主动要求添加了记者的微信,把自己的名片发送到了记者微信上。记者从名片上发现该楚经理为:沃谦公司的团队总监。随后记者根据该楚经理名片上显示的地址,来到了沃谦公司位于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166号中国保险大厦1609室的另一办公场所。沃谦公司的楚经理向记者介绍有关米袋集团的信息与荣汨公司雷经理的介绍基本相同之外,楚经理还告知记者:荣汨公司和沃谦公司都是属于米袋集团的公司,沃谦公司的老板为:刘锦龙。记者通过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米袋集团的法人也为:刘锦龙。

投资者与米袋集团签订合同中的收款单位为:上海米袋金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记者通过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该收款单位为米袋集团控股公司,法人同为:刘锦龙。沃谦公司前台背景墙上标明的强炫资本(上海强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也是刘锦龙,强炫资本的两大股东分别为:刘锦龙、陈刘亮,陈刘亮同时也是沃谦公司的法人,可以看出沃谦公司作为米袋集团理财产品的销售方与米袋集团密切关联。然而,荣汨公司作为米袋集团产品的另一销售方也与米袋集团关系紧密,荣汨公司的法人为:朱才华,股东为:高蕊,记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高蕊现担任米袋集团旗下相关公司的法人,也是强炫资本旗下相关公司的法人,朱才华也在担任着强炫资本旗下相关公司的法人。这些信息同时印证了张总之前告知记者的:米袋集团很大,旗下有几十家分公司。

记者从荣汨公司的雷经理出示的有关《米袋集团融资租赁收益权转让》的宣传资料里发现,资金用途表明为:用于受让融资租赁收益权,第一还款来源为: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回款;第二还款来源为:集团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如虹桥新能源车辆大型充电站营业收入及国家电网补贴、4S店营业收入;风控措施为:1.集团公司承诺无条件回购2.资金账户共管。但记者从航交所为投资者出具的 《投资风险提示书》里发现,融资用途为:为企业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或其他经营需要。

2019年1月7日,记者来到米袋集团位于上海市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6楼采访,记者向前台表明身份后,米袋集团以负责业务方面的陈总(音)正在回公司的路上为由,在让记者等待了一个多小时后,米袋集团的一位员工告知记者:让集团CEO(首席执行官)接待记者。然而从CEO办公室却走出来一位没有着正装的女性告知记者,今天领导都不在,让记者不要再继续在这里等待浪费时间,终止了记者的采访。随后,记者把采访提纲递交给了之前接待的员工手里,该位员工告知记者,等陈总来公司就会转达给陈总,陈总会致电记者回答采访提纲上面的相关问题,遗憾的是截止发稿,米袋集团就相关问题未给与回复。

针对米袋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的相关问题,本报将持续关注。

文章来源:华声晨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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